什么生肖代表法制的意思

《民法典》涉及“公序良俗”的条文梳理与要点解读,下面一起来看看本站小编内蒙古高院给大家精心整理的答案,希望对您有帮助

什么生肖代表法制的意思1

公序良俗是指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也是民法的基本原则之一。民法通则规定的“民事活动应当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实质上就是指公序良俗,只是当时存在较多意识形态禁忌,未明确使用公序良俗这一概念。民法总则和民法典立法时对此进行了突破,明确使用公序良俗这一概念。公共秩序,是指政治、经济、文化等领域的基本秩序和根本理念,是与国家和社会整体利益相关的基础性原则、价值和秩序。善良风俗,是指基于社会主流道德观念的习俗,也可称为社会公共道德,是社会成员所普遍认可、遵循的道德准则。

条 文 梳 理

第八条【守法与公序良俗原则】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第十条【处理民事纠纷依据】 处理民事纠纷,应当依照法律;法律没有规定的,可以适用习惯,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第八十六条【营利法人社会责任】 营利法人从事经营活动,应当遵守商业道德,维护交易安全,接受政府和社会的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第一百四十三条【民事法律行为有效要件】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二款【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九百七十九条第二款【受益人真实意思对管理人权利影响】 管理事务不符合受益人真实意思的,管理人不享有前款规定的权利;但是,受益人的真实意思违反法律或者违背公序良俗的除外。

第一千零九条【与人体基因、人体胚胎等有关的医学科研活动义务】 从事与人体基因、人体胚胎等有关的医学和科研活动,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不得危害人体健康,不得违背伦理道德,不得损害公共利益。

第一千零一十二条【姓名权】 自然人享有姓名权,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第一千零一十五条【自然人姓氏选取】 自然人应当随父姓或者母姓,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父姓和母姓之外选取姓氏:

(一)选取其他直系长辈血亲的姓氏;

(二)因由法定扶养人以外的人扶养而选取扶养人姓氏;

(三)有不违背公序良俗的其他正当理由。

少数民族自然人的姓氏可以遵从本民族的文化传统和风俗习惯。

第一千零二十六条【新闻报道中是否尽到合理核实义务的认定因素】 认定行为人是否尽到前条第二项规定的合理核实义务,应当考虑下列因素:

(一)内容来源的可信度;

(二)对明显可能引发争议的内容是否进行了必要的调查;

(三)内容的时限性;

(四)内容与公序良俗的关联性;

(五)受害人名誉受贬损的可能性;

(六)核实能力和核实成本。

第一千零四十三条【婚姻家庭倡导性规定】 家庭应当树立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重视家庭文明建设。

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家庭成员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

第一千二百五十一条【饲养动物行为规范】 饲养动物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妨碍他人生活。

要 点 解 读

1. 第8条规定的守法与公序良俗原则,存在遵守法律规定、遵守公序良俗两项要求。不得违反法律是首要要求,但法律总是滞后的,因而辅之以公序良俗,以实现民事主体个体利益与社会公共利益的平衡。

2.

第10

条是关于处理民事纠纷依据的规定,即民法法源,指法律适用过程中裁判依据的来源,是裁判所要依循的权威理由。本条中的“法律”应作广义理解,即依照《立法法》享有立法权的国家机关制定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包括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和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还包括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与单行条例。习惯,是指在某区域范围内,基于长期的生产生活实践而为社会公众所知悉并普遍遵守的生活和交易习惯。通常作为民法法源的“习惯”,限于习惯法,即国家认可的民事习惯。它是在人们长期的生产生活实践中形成的一些行为规则,特定的群体具有将其作为行为规则、约束自身行为的内心确信,从而自觉或不自觉受其约束。适用习惯处理民事纠纷应当把握三个条件:1.法律没有规定。2.该习惯不违背公序良俗。3.当事人主张存在某种习惯时,应首先负担证明义务。另,最高人民法院赋予了指导性案例准司法解释的效力,但指导性案例不属于法律渊源,不应作为裁判文书判决部分的法律依据来援引,可作为裁判文书说理部分的重要理由引述。

3. 民事法律行为因违背公序良俗而无效,体现了法律对意思自治的限制,但由于公序良俗概念本身弹性较大,在具体案件中应审慎适用,避免过度克减民事主体的意思自治。民法学说一般采用类型化方式,对违反公序良俗的行为进行了分类,包括但不限于以下:(1)危害国家政治、经济、财政、税收、金融、治安等秩序类型;(2)危害家庭关系行为类型;(3)危害性道德行为类型;(4)违反人权和人格尊严行为类型;(5)限制经济自由行为类型;(6)违反公平竞争行为类型;(7)违反消费者保护行为类型;(8)违反劳动者保护行为类型等。

4. 最高法院公布并于2021年3月1日开始实施的《关于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裁判文书释法说理的指导意见》,要求强化运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裁判文书中的释法说理,并就应当运用的情形及案件类型作了规定,其中第四条(应当运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释法说理的案件类型)第(四)项将“公序良俗”明确纳入其中,即“涉及公序良俗、风俗习惯、权利平等、民族宗教等,诉讼各方存在较大争议且可能引发社会广泛关注的案件”。

5. 第1009条是关于从事与人体基因、人体胚胎等有关的医学和科研活动的规定。依据本条,从事与人体基因、人体胚胎等有关的医学和科研活动的界限如下:(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若一项技术尚未成熟就适用于人体,就会对人的生命身体带来极大的风险。故绝大多数国家的法律规定,从事与人体基因、人体胚胎等有关的医学和科研活动,应以不损害人体健康为限。(2)不得违背伦理道德,不得损害公共利益。技术发展若超越伦理、道德和法律的界限,就有可能形成对人类的威胁甚至灾难。很多国家对克隆人技术的禁止、对基因编辑的严格限制规定,也均是基于对伦理道德和人类安全的考虑。

6. 第1012条是关于姓名权的规定。该规定有以下几个层面的意思:1.姓名权的主体只能是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不享有姓名权,而是享有名称权。2.任何一个自然人都享有姓名权,包括决定、使用、变更、许可他人使用的权能。3.任何一个自然人都平等地享有姓名权。不因民族、性别、年龄等因素的不同而有差别或受到不同保护。另需注意,自然人在决定、使用、变更或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过程中,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7. 第1015条是关于自然人姓氏选取的规定。自然人姓氏的选择属于民事活动,既应当依照本法第1012条“自然人享有姓名权、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和本条“自然人应当随父姓或者母姓”的规定,还应当遵守本法第1012条的规定,即“不得违背公序良俗”。本条规定的自然人姓氏的选择权利,主要限于自然人在父姓和母姓之外选择其他姓氏的权利,主要包括选取其他直系长辈血亲的姓氏、因由法定扶养人以外的人扶养而选取扶养人姓氏、有不违背公序良俗的其他正当理由等三种情形时,自然人可以在父姓和母姓之外选取姓氏的权利。当然,关于少数民族自然人姓氏的选择,本条第2款明确规定,可遵从本民族的文化传统和风俗习惯。

8. 第1026条第4项,行为人合理核实义务的高低与公序良俗呈负相关关系,即若信息内容与公序良俗密切相关,则核实义务就低一些;若不相关或不甚相关,则核实义务就相对高一些。

9. 第1043

条是关于婚姻家庭中道德规范的内容,属倡导性规定。本条规定是婚姻家庭道德规范的法律化,将道德准则融入法律规范,即以立法的形式明确告诉人们,国家提倡什么样的婚姻家庭关系。该倡导性规定是我国婚姻家庭法伦理性的体现,是婚姻家庭法的伦理价值与目标。家庭应当是最不希望等价交换、最充满人类亲情的地方,需要体现保障与福利属性,体现保护弱者和利他的价值取向。

10. 第1251条是关于饲养动物行为规范的规定。宠物饲养行为愈发普遍,但饲养动物不单单是自己的事情,还会与他人、小区、环境等发生关系。为此,本条规定饲养动物应遵守法律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妨碍他人生活。目的即在于倡导文明饲养动物,推动社会形成人与动物和谐相处的良好氛围,鲜明体现了民法典第8条规定的公序良俗原则。需注意,本条确立的义务,不仅对动物饲养人适用,对动物管理人也应适用。

典 型 案 例

1.泰山石膏股份有限公司与山东万佳建材有限公司、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商标争议行政纠纷案(《最高人民法院公报》2017年第1期)

案例要点: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其他不良影响的标志不得作为商标使用。判断有关标志是否构成具有其他不良影响的情形时,应当考虑该标志或者其构成要素是否可能对我国政治、经济、文化、宗教、民族等社会公共利益和公共秩序产生消极、负面影响。如果某标志具有宗教含义,则无论相关公众是否能够普遍认知、该标志是否已经使用并具有一定知名度,即通常可以认为该标志的注册有害于宗教感情、宗教信仰或者民间信仰,具有不良影响。

2.刘柯妤诉刘茂勇、周忠容共有房屋分割案(《最高人民法院公报》2016年第7期)

案例要点:父母出资购房将产权登记在子女名下,具有赠与性质。子女应努力让父母安宁、愉快地生活。子女对父母赠与的房屋行使物权,要求其父母转让财产份额将损害父母生活的,与善良风俗、传统美德的要求不符,不予支持。

3.李秀针与青岛杰盛置业有限公司、薛晓明公司解散纠纷案(《人民法院案例选》刊载案例,(2015)鲁民再字第5号)

案例要点:在公司解散之诉中,判断公司应否解散时,不仅要考虑股东的利益还要充分考虑到公司解散对社会公众利益的影响,即公司承担的社会责任。在股东个人利益与社会公众利益冲突时,应优先保护社会公众利益。

4.四川金核矿业有限公司与新疆临钢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特殊区域合作勘查合同纠纷案(《最高人民法院公报》2017年第4期)

案例要点:当事人关于在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环境敏感区和脆弱区等区域内勘查开采矿产资源的合同约定,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或者损害环境公共利益,否则应依法认定无效。环境资源法律法规中的禁止性规定,即便未明确违反相关规定将导致合同无效,但若认定合同有效并继续履行将损害环境公共利益的,应当认定合同无效。

5.徐某某诉安丘市人民政府房屋补偿安置协议案(2019年12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10起行政协议案件典型案例》案例10)

案例要点:签订涉案协议的目的是为改善居民生活条件、实现社会公共利益,如果徐某某依据违反拆迁政策的协议条款再获得100㎡的安置房,势必增加政府在旧村改造项目中的公共支出,侵犯整个片区的补偿安置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因此,根据合同法第五十二条之规定,涉案争议条款关于给徐某某两套回迁安置房的约定不符合协议目的,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亦应无效。故徐某某在按照安置补偿政策已获得相应补偿的情况下,其再要求安丘市人民政府交付剩余100㎡的安置楼房,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法院遂判决驳回徐某某的诉讼请求。

什么生肖代表法制的意思2

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南国都市报7月25日消息(记者 王燕珍 实习生 姚诗佳)连续两天自家所养的鸡神秘丢失,7月25日上午,海口云龙镇一村民终于在自家鸡舍发现了在偷偷吃鸡后呼呼大睡的“偷鸡贼”蟒蛇,随后村民将蟒蛇擒获后送到辖区新民林区派出所进行下一步的救助处置。

7月25日10时许,来自海口市云龙镇海南卷烟厂附近村庄的村民周某提着一个尼龙袋来到新民林区所报称,其在自家鸡圈捕获“偷鸡贼”蟒蛇,将蟒蛇送到新民林区派出所进行救助处置。

警民联合救助蟒蛇。派出所供图

警民联合救助蟒蛇放生。派出所供图

据村民周某介绍,近段时间在其自家的鸡舍内半夜总传来一阵阵鸡叫声,他前往查看却没发现异常,鸡舍门窗完好无损,但连续2天已经丢失了8只肥硕的公鸡。7月25日9时许,他终于在鸡舍发现了“偷鸡贼”,原来是一条蟒蛇,该蟒蛇再次偷吃鸡后肚子圆鼓鼓的,正安静地蜷缩在角落里呼呼大睡。因担心蟒蛇再次伤害人和家畜,周某便在邻居帮助下,拿来一个特大的编织袋,将蟒蛇引入编织袋内将其擒获。民警当场对该村民保护野生动物行为及意识表示了赞许,并向其介绍了此类动物的稀有性,科普了国家关于保护野生动物的法律法规。

被救助的蟒蛇。派出所供图

经查看,该条蟒蛇身长约3米,体重5公斤,全身呈深褐色,体表是普通的云豹状的花纹,属于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随后,新民林区所教导员翁菖海立即联系市林业局下设的野生动物保护救助部门工作人员,联合将该蟒蛇送去位于东山的野生动物园,待观察无恙后将择日带到深山老林里放归大自然。

据了解,近年来,随着海口森警对于野生动物保护宣传力度的不断加大,当地老百姓的野生动物保护意识也日益增强,而野生动物救助类的警情也随之增多。据不完全统计,新民林区所自2016年9月从甲子新民林场搬迁到云龙镇办公以来,先后接到救助蟒蛇的12次12只,还有猫头鹰等动物救助8次,共计20次20只。

民警在此提醒,市民外出活动时尽量远离密林和杂草丛生的地方,如看到野生蛇,要立即离开,不可围观逗留,在保护自己的同时,要谨记不可伤害它们。若发现有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行为,应当及时报告林业部门或公安部门,不能随意处置或伤害。

来源: 南海网

什么生肖代表法制的意思3

在“吸猫”“撸狗”十分风靡的当下,一些人认为饲养特殊宠物、植物是一种时尚。然而,并不是所有的动植物都可以养在家里,很多“异宠”“异草”其实是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植物,私自猎捕、买卖、饲养或养植都会触犯法律。近日,正义网邀请上海铁路运输检察院的检察官黄皓翔和许蕾,开讲检察官公开课,让大家避开养宠物种花草的“雷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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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花异草”不可随意养

你知道有一种“金毛狗”不能养吗?这可不是动物,而是一种大型陆生蕨金毛狗蕨,其因露出地面部分覆盖着金黄色长茸毛,状似伏地的金毛狗头而得名。它起源于侏罗纪时代,号称植物界中“辈分”最高的“活化石”,是《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中的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由于其超高的颜值,金毛狗蕨逐渐成为“网红植物”,部分消费者出于猎奇心理高价搜寻,致使某些花卉经营者铤而走险。

检察官查看金毛狗蕨

上海一家花卉市场老板王某,收购金毛狗蕨放在自己的店铺里销售,侦查机关在现场查获200余株尚未售出的金毛狗蕨,经鉴定均为野生植株。由于上海市并非金毛狗蕨的原生地,加之保育不当,查获现场的部分金毛狗蕨根茎处的金色绒毛已经腐烂,叶子出现焦黑……最后王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同时检察机关在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中首次提出将涉案金毛狗蕨送回原生生境进行保护的诉请,亦得到判决支持。

还有一种“网红植物”桫椤也是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它不仅颜值高,而且茎块还是一种名为“龙骨风”的中药,但是现在却有人将其非法采伐后,当做观赏性盆景或药材进行售卖。许蕾分享了一个案例,“曾有药商到桫椤自然保护区内非法采伐桫椤树100余株,被检察机关以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提起公诉。”

“珍贵树木或者国家重点保护的其他植物受法律保护,禁止非法采伐、毁坏。”许蕾表示我国法律法规对于保护野生植物已有相关规定,如《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就明确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非法采集野生植物或者破坏其生长环境;采集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的,必须经采集地的县级人民政府野生植物行政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后,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野生植物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机构申请采集证。

“珍奇异宠”不可随意养

除了网红植物,饲养宠物也要注意选择物种,看起来不太平常的宠物可能会面临着法律风险。

黄皓翔介绍:“近几年,越来越多花纹各异的陆龟走进了人们的视野,一只品相好的陆龟,可以卖出五位数到六位数的价格。我们就办理过一起案件,黄某在花鸟市场内开设宠物店,出售各类陆龟牟利,民警在其店铺中查获多只苏卡达陆龟和红腿陆龟,均为《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Ⅱ的物种,被核准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最终,黄某因犯非法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还有人喜欢养“球蟒”等动物,但球蟒并非我国原生物种,也属于《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Ⅱ物种,被核准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黄皓翔表示:“个人是不允许饲养球蟒的,如果擅自饲养极有可能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根据上述规定,可以对饲养人处以没收违法所得及罚款的行政处罚,如果涉案的球蟒数量较大,价值较高,则有可能触犯刑法。”

“除此之外,花纹像豹子的薮猫也属于《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Ⅱ的物种,被核准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还有会空中悬停的猛禽红隼、聪敏伶俐且可爱的猕猴等等,都被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在未经主管部门许可的情况下,任何猎捕、出售、购买、运输等行为都是不被允许的,否则将可能构成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受到刑事追责。”许蕾补充说道。

也有人认为自己购买这些野生动物并不是要害它们,而是出于保护和热爱,对此许蕾表示:“每个物种都有自己特定的生存环境,维持着生态环境的平衡。我们在实际办案中也发现,不少喜爱野生动物的饲养者,因缺乏饲养繁育经验,往往会造成野生动物死亡。所谓的‘热爱’,应该是让野生动物在它们自己的领地里自由自在地生活,这才是人与动物和谐共处应有的样子。”

养宠物的“四点注意”

“部分爱好者对‘异宠’‘奇花’有一定了解后,出于炫耀等心理,擅自购买、饲养《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所列出的物种,甚至是国家一、二级保护野生动植物,已违反了野生动植物保护法规,更有甚者已触及刑法底线。”对此,黄皓翔结合办案实践,给大家提示了四点需要注意的内容:

其一,不要随意通过网络平台购买来历不明的野生动物作为宠物,尤其是那些在网络平台中使用“模型、玩偶”等字样逃避网络监管出售的野生动物,有极大可能是珍贵、濒危野生动物。

其二,当你不清楚自己购买的动物是否触犯法律法规时,可以打开《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的微信小程序进行查询。

其三,不要因猎奇心理购买异类宠物,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饲养方式都很复杂,饲养不当很有可能导致死亡。即使将其放生,也有可能破坏当地生态平衡。

其四,若在网络平台发现有人涉嫌非法买卖、运输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时向当地野生动物保护部门及公安部门报案。

人类要尊重自然,敬畏自然,野生动植物与我们共同生活在同一个地球家园,让野生动植物生活在属于它们自己的生态环境中,才是真正的爱护它们。

(原标题:小心违法!你养的“神奇动植物”可能是国家级保护对象)

来源:检察日报正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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