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家截舍代表什么生肖

小说:十二生肖之一的三合马,就是长这个模样!,下面一起来看看本站小编易容和给大家精心整理的答案,希望对您有帮助

打家截舍代表什么生肖1

四五十名土匪将苏宇二人团团围住,也不急于动手,随后土匪留下的一个缺口里,一人肩上扛着一把大砍刀,一摇一摆的度步而来。

土匪们齐声喝道:“恭迎马当家大驾~”。

那人长着一张马脸,稀疏的眉毛下是一双三角眼闪烁着凶狠的目光,一只扁平的鼻子下是一张双唇厚厚向外翻起的嘴唇,一点黑胡子点在唇上,整张脸给人一股非常怪异的感觉。

三合马打量了一下苏宇二人,说道:“把那两人带过来!”

“该死的东西!”三合马看着那两名战战兢兢抬着少年尸体的土匪,看见那少年胸口上的血洞,上前一脚将刚断臂晕过去的虬髯大汉踢醒,随即一刀又剁下了他的脑袋。

剩余那两名土匪慌忙跪地求饶,三合马大刀接连抡起,两颗斗大的人头飞了出去,两股血箭从脖腔处冲天而起,无头尸体随即扑倒在地一动不动。

三合马这才将目光投向苏宇二人,冷冷的问道:“报出你们的来历,我允许你们选择哪种死法!”

“傻逼!”侯胜已经将衣服撕成一条条布条,紧紧的缠住了腰间伤口,拄着长枪站了起来,冷笑道:“你傻就当别人也跟你一样傻?”

苏宇说道:“来吧,别呈口舌之利,谁死谁活还不一定!”

三合马的脸色愈发阴沉,说道:“黑山双马,上去试试斤两!”

苏宇知道三合马的用意,无非就是想试出自己的师承来历,好找上门去来个灭门。瞧着两位黑衣汉子手持刀枪一左一右的避过过来,苏宇待他们离自己还有一丈距离,脚步一跨先发制人。

苏宇将内力提到九成,先是一招‘随刀而行’,紧接着又是一招‘刀过无痕’,见又是两招得手,苏宇立即退回,和侯胜背靠背。

两招,黑山双马死。

群匪尽皆脸色大变,黑山双马实力如何,群匪自然心知肚明,在场数十人,这二人的武艺绝对排在前二十。要是二人联手,能赢过黑山双马的人只有一个巴掌的数,而要两招击杀二人,就连三合马都办不到。

群匪心中寒气升起,看来这回遇到棘手的人了,想要斩杀这两人,还不知道要死多少人了。

三合马心中暗惊,这两招刀法之精妙、狠辣,实乃生平仅见,不但看不出是何来历,就是自己对上这人,想战胜都很难说,搞不好还得折损在此人手里。

“上,杀了你们!”

自然,身为一方匪首,有的是办法对付比自己武艺还要高强的人,三合马的口中终于吐出了这一句话,令群匪胆寒的一句话。

群匪尽皆小心翼翼的缓慢缩小包围圈,只是都不急于动手,谁也不想做第一个出手的人。

见手下迟迟不动手,三合马正要动怒的时候,突然耳朵一动,喝道:“停手,退后一丈!”

群匪顿时如蒙大赦,齐刷刷的退后数步,早已超过三合马所说的一丈了。

苏宇说道:“有人来了,至少十几匹马,不止!”

侯胜也听到了马蹄声,接着说道:“大哥,来了一群骑兵,样子是官军!”

侯胜的前方,也就是二人的来路方向,数十骑从山边拐出,出现在眼前。苏宇依旧警惕的注视着三合马,没有回头。

三合马自然也看到了数十骑奔驰而来,喝道:“放信号!”

三合马话音刚落,身边土匪从怀中取出异物,点燃,一道焰火冲天而起,发出尖锐的声音。

数十骑来势奇快,不一会儿就奔到了过来。

只见为首骑士手一挥,数十骑稳稳的停在了十丈外,手中骑枪对准了前方。

“就是他们,求求官爷,救救两位恩公。”为首骑士身旁的一骑,身前一名少年指着苏宇二人大声叫道。

这名少年,正是先前苏宇从土匪刀下救下的那名少年。

“是三合马匪徒!”那名骑士说道。

三合马朗声说道:“速退去,否则就是与我五峰为敌!”

“杀!”

那为首骑士舞动手中长槊,纵马而至。

“杀!”

身后数十骑挺起长枪紧随而至。

三合马脸色剧变,大喝一声:“不许跑,你他娘的两条腿跑得过四条腿?挡住一会,援军就到!”

正要做出反应的三合马却看到苏宇奔自己而来,连忙挥刀格挡。

四五十名土匪纵然武艺不错,打家劫舍斗狠好勇是一把好手,但遇到四五十骑训练有素的骑兵纵马杀来,就不够看了。

一个冲锋而过,十几名土匪倒在地上,其余土匪已经四散乱跑,而骑军却无一伤亡。

“五人一组,不要放过一个,杀!”

为首骑士见大局已定,勒马停下,看着场中打斗中的苏宇和三合马。

苏宇见四面匪徒奔走,被骑兵追杀,一刀化解了三合马的攻势,问道:“小胜,你怎么样?”

侯胜一手拄着枪,一手捂着伤口,说道:“大哥,我没事,血已经止住了!”

没有了后顾之忧的苏宇,将随意刀法一招一式的使将了出来,拿这个武功不弱的悍匪试起刀来。

打家截舍代表什么生肖2

自《水浒传》刊行面世以来,几乎所有的读者,包括纭纭过往的专家、学者都认为宋江是梁山积极主张招安的人。但是,这是一种误读,五百年以来的误读。所有的读者都把《水浒传》读反了,宋江并不是招安派,而是强硬的造反派。

但是,施耐庵的原著中,又隐藏了宋江招安的伏笔,梁山一百单八将必定会跟随宋江投降朝廷,接受招安。

那么,宋江最终为什么要招安呢?这其中又有怎样曲折的故事,施耐庵在《水浒传》中隐藏了怎样的主题呢?

《水浒传》开篇立意,天罡地煞是天生的造反派

文武百官商议,都向待漏院中聚会,伺候早朝,奏闻天子。专要祈祷,禳谢瘟疫。不因此事,如何教三十六员天罡,下临凡世,七十二座地煞,降在人间。哄动宋国乾坤,闹遍赵家社稷。

这段话摘自《水浒传·引首》,说的是北宋仁宗嘉祐三年时,因为京师瘟疫盛行,文武百官准备在早朝时给皇帝上奏章,商议祈禳瘟疫之事。因为这件事,便引出了三十六天罡、七十二地煞降临人间,大闹宋国乾坤,造赵宋官家的反。

三十六天罡七十二地煞就是梁山一百单八将,是《水浒传》的核心故事。施耐庵开宗明义,梁山好汉下界,就是来造赵宋王朝的反,而绝不是专为招安而从龙虎山伏魔之殿中逃出来的。

施耐庵特别交代,“哄动宋国乾坤,闹遍赵家社稷”的是梁山的天罡地煞,不在一百单八将之内的梁山好汉,就不会造反了。梁山自杜迁草创以来,历次排座次中,总共有一百一十条好汉,除了三十六天罡七十二地煞,还有王伦、晁盖两任寨主。这两任寨主不在一百单八将之列,因而,他们肯定是不会造反的。

王伦上梁山是“因鸟气”,没有聚义造反的雄心壮志。因而,林冲说他心胸狭窄。王寨主在梁山什么事都不干,基本上是在柴大官人的赞助下勉强度日。阮小二曾经对吴用说:王伦、杜迁、宋万、朱贵这伙强人“也不打紧”。林冲上山后:这几个贼男女聚集了五七百人,打家劫舍,抢掳来往客人。我们有一年多不去那里打鱼,如今泊子里把住了,绝了我们的衣饭,因此一言难尽。

王伦不在天罡地煞数内,打家劫舍、抢掳客人的勾当都不干,又岂能造反呢?因而,柴进说,官军都不拿正眼觑他。

林冲上山后,情况就不一样了,这个能压制王伦的天罡星煞开始“哄动宋国乾坤”。因而,林冲上梁山便隐伏了一场大火并,不造反的王伦自然就不能再留在山寨了。

梁山自从迎来宋江,便开始杀出梁山,四处出击,不断攻打朝廷州府,斩杀朝廷命官。其中,高唐州击杀高俅的叔伯兄弟高廉,大名府杀得蔡京的女婿梁中书魂飞魄散,这是反贪官的勾当。青州府棒杀宋徽宗的国舅慕容知府,华州府赚御用金玲吊挂诱杀贺太守,则是反皇帝的造反义举。

宋江是三十六天罡七十二地煞的魁首,果然带着一百单八将“哄动宋国乾坤,闹遍赵家社稷”。因而,在梁山天罡地煞大聚义之后,书中写道:惟宋江肯呼群保义,把寨为头。

梁山好汉是因为要造反,要大闹赵宋天下才从龙虎山伏魔大殿中逃出来。因而,他们是天然的造反派,或者说,就是天生的造反派。梁山也只有天罡地煞造反,宋江是天罡地煞的领衔者,梁山上的宋江绝对不会投降招安。

《水浒传》被读反了,因而宋江一心要招安

梁山之上确实有人要招安,但此人不是宋江,而是被历来认定反对招安的托塔天王晁盖。那么,为何说晁盖才是梁山真正要招安的人呢?

首先,晁盖不是道家紫府的星煞,他不在三十六天罡七十二地煞之列。晁盖绰号托塔天王,也就是北方多闻天王,出自印度佛教的毗沙门天王。北方多闻天王是佛教的四大护法天王之一,也是中国民间的一尊财神。因而,按照《水浒传·引首》的设定,晁盖是不会造反的。

其次,正因为晁盖有财神的隐喻,所以,道家要劫取生辰纲上梁山聚义,就离不开托塔天王的“保佑”了。智取生辰纲故事,是从刘唐醉卧灵官殿开始的。施耐庵以“六月十五”王灵官诞生这个日子,暗中点明晁天王的七星之梦,恐怕是道家大护法托给他的,意即请财神出马,帮助天罡地煞攫取第一桶金,支持道家一百单八将造反大聚义。

在劫取生辰纲的整个行动中,吴学究掌控“天机”,以说三阮撞筹为名,考察了梁山情况,说服三阮上梁山。而且,否决晁盖躲在白胜家,神不知鬼不觉劫取生辰纲的建议,故意暴露了晁盖。

道家的天罡地煞劫取生辰纲就是要上梁山造反,佛家的护法天王则只是为了这笔财富,上梁山完全是被道家的天罡地煞“蒙骗”,被逼无奈之举。

第三,托塔天王慈悲为怀,不愿杀人。晁寨主虽然比王伦有进步,不仰人鼻息,山寨没了财帛,便派人下山打劫。但是,晁盖一再叮嘱,只可善取财物,不可伤害一人。三阮、刘唐、杜迁、宋万等劫了财物,晁盖悄悄从小喽啰那里打听到没有伤害客商时,大喜,说道,我等自此之后,不可伤害一人。

不伤害人还能造反吗?如宋江那般四处杀人放火,劫掠堡寨州府,佛家的护法天王恐怕是于心不忍的。因而,当宋江打下祝家庄,破了高唐州,事情闹得不可收拾,杀人不可胜数之时,晁天王出马干预了。

“高太尉大兴三路兵,呼延灼摆布连环马”这回书中写道,扈三娘俘获了天目将彭玘,宋江立即劝降。彭玘答应投降入伙之后,宋江便立即把他送到晁盖身边。这是梁山第一次劝降朝廷将官,宋江不知晁盖之意如何,是否能够接受,等于是把彭玘交由晁盖发落。

随后,晁盖献计,梁山又擒获了轰天雷凌振。因为宋江尚不知晁盖是否接受朝廷降将,这回便不再先行劝降,而是一言不发,拉着凌振的手,直接去见晁盖。

晁盖一见宋江、凌振到来,便叫出彭玘前来劝降,彭玘说:晁、宋二头领替天行道,招纳豪杰,专等招安,与国家出力。既然我等到此,只得从命。

毫无疑问,彭玘的这番话不是自己做主说出来的,一定是晁盖教他这样讲的。施耐庵以这样的手法,暗中交代了梁山要招安的人是晁盖,而不是宋江。

《水浒传》被我们读反了,一心要招安的佛教护法天王晁盖成了反对招安的人。铁杆造反的梁山天罡地煞,反倒成了一心只想招安的投降派。

这大概就是宋江要招安的原因所在,而这个原因是历代读者以《征四寇》的故事反攻《水浒传》,强加给施耐庵,强加给宋江的。

逃进白龙庙,宋江最终率梁山好汉投降招安

晁盖是佛教的四大护法天王,慈悲为怀不愿以杀人的方式“替天行道”,因而主张招安。所以,梁山上第一个提出招安的人就是托塔天王。

佛家在梁山主张招安,并非晁盖一人,梁山上有佛门渊源的好汉,都具有招安的强烈愿望,《水浒传》中第一个提出招安的人便是刚刚进入佛门的行者武松。

行者武松上二龙山宝珠寺挂搭途中,遇到了宋江。杀了二十二人的武松似乎“觉悟”,十分悲悯自己的遭际,对宋江说:

只是武松做下的罪犯至重,遇赦不宥,因此发心,只是投二龙山落草避难。天可怜见,异日不死,受了招安,那时却来寻访哥哥未迟。

兄弟二人分手之际,宋江顺着这段话劝诫武松,朝廷若是招安,便可撺掇鲁智深、杨志投降了。日后但是去边上,一刀一枪,博得个封妻荫子,久后青史上留一个好名,也不枉了为人一世。

佛门弟子要招安,便是托塔天王积极主张招安的前情铺垫。但是,武松又是道家的天罡地煞之一,上二龙山入伙梁山,同样是造反。武松与宋江的这番对话,也是《水浒传》梁山大聚义故事的一大伏笔,宋江最终将率领武松等梁山好汉接受朝廷招安,然后,去边上一刀一枪的搏杀。

《水浒传》这样的伏笔比比皆是,其中最明显的一处,就是“白龙庙英雄小聚义”。

这个故事写的是晁盖带着梁山好汉劫法场,在江州刑场救下了宋江、戴宗。书中写道,黑旋风李逵挥动板斧,只顾砍杀。晁天王大叫不可伤害百姓,然后,指挥梁山好汉跟着这条黑大汉杀将出去。

李逵只顾冲杀,梦里懵懂地杀到江边,进了白龙庙。晁盖不认识路,便带着梁山好汉,跟着李逵进庙,于是,演绎了“白龙庙英雄小聚义”这段故事。

白龙庙有几重隐喻,其中就与建文帝隐迹“白龙庵”有关,这是题外的话,按下不表。与本文主题有关的隐喻,则是梁山好汉将向朝廷投降招安,然后,在白龙庙实现“晁、宋二头领替天行道”的终极主张。

白龙,隐射的是宋钦宗。赵桓生于元符三年(1100年),这一年是农历庚辰年。庚属金,是白色,辰肖龙,庚辰就是一条“白龙”。庙,即庙堂,指的就是朝廷。佛道两位头领聚义于白龙庙,指的就是晁盖、宋江都将在宋钦宗时期效力朝廷,抗金保境。而且,晁盖“替天行道”是因为天罡地煞血洗江州,把他引入了庙堂。

宋江在梁山大聚义时,率领三十六天罡七十二地煞对天盟誓:但愿共存忠义于心,同着功勋于国。替天行道,保境安民。

这就是《水浒传》的终极主题,梁山好汉必定要成为抗金保境的大英雄,晁盖、宋江“佛道合一”,殊途同归,因为招安而成就了《水浒传》的“忠义”。宋江招安最主要的原因,就是彰显《水浒传》“忠义”的主题。

那么,宋江以及梁山好汉又是如何从造反而招安的呢?

因为义气,宋江率梁山好汉投降招安

我在前面的一篇文章中,解读过《水浒传》中有两个“托塔天王”,一个是象征佛教的护法天王晁盖,另一个则是大名府的道家托塔天王李成。晁盖最终完成了“佛道合一”的身份转换,如鲁智深、武松那样,兼具佛道两家的符码,也将成就佛道两家的“正果”,与宋江联手降妖除魔,佛道合一,一同“替天行道,保境安民”。

如此,晁盖所主张的招安,也将成为梁山实现大聚义誓言,在国家危难之际,高举义旗,抗金保境的关键转折。也就是说,宋江必定要率梁山好汉投降招安。但是,宋江的招安投降,绝对不是续书《征四寇》写的那样,是向宋徽宗屈膝乞降。梁山好汉的投降招安过程,是《水浒传》“忠义”的高度体现,而不是耻辱的卑躬屈膝。

《水浒传》中以生肖隐喻皇帝,比如“白龙”就隐写了宋钦宗、建文帝。而宋徽宗在书中,则是以“狗”来暗喻的。赵佶生于宋神宗元丰五年(1082年),生肖为狗。所以,鲁智深吃狗肉、黄狗吠武松,其中的“狗”隐喻的就是宋徽宗。

在“拳打镇关西”的故事中,施耐庵借鲁提辖之口,大骂郑屠是“狗一般的人”。这个宋徽宗的“走狗”是个卖猪肉的屠户,猪,即生于后唐天成二年(927年)属猪的赵匡胤。郑屠“杀猪”、卖猪肉,隐喻了“烛影斧声”,也象征着宋徽宗出卖祖业。

鲁提辖打死镇关西,武松与黄狗搏斗是梁山好汉反抗宋徽宗的暗喻。但是,鲁智深却吃过狗肉,以狗腿大闹五台山,武松则被黄狗狂吠奚落。这两个情节,都是是梁山佛道两家被迫屈服于“狗”的暗示象征。

这个象征在“王教头私走延安府,九纹龙大闹史家村”的故事中早有伏笔。这回书中,写到了朱武为了救副寨主陈达,被迫向史进投降的故事。

史进绰号“九纹龙”,暗喻北宋的九代皇帝,同时,也是第九位皇帝宋钦宗、九大王赵构的隐喻。这就意味着,梁山好汉将在这两代皇帝时期尽忠报国,抗金保境。回看上文,“白龙庙英雄小聚义”,同样是这样的隐喻。

《宋史·徽宗本纪》记载,宋江率领梁山好汉四处袭扰州府,宋徽宗便派将佂剿。但是,宋江等人迅速游击,官军不能得胜。于是,宋徽宗出榜招谕,劝降宋江。宋江不为所动,继续劫掠朝廷州府。

《宋史·张叔夜传》传中说,宋江不屈服于宋徽宗,不愿接受朝廷招降,还提前预告将杀到海州。因而,宋徽宗便命海州知府张叔夜招降之。张叔夜招募死士一千人:“先匿壮卒海旁,伺兵合,举火焚其舟。贼闻之,皆无斗志,伏兵乘之,擒其副贼,江乃降。”

这段历史记载,与《水浒传》中朱武投降几乎如出一辙。也就是说,宋江出于义气,为救被擒的副寨主,不得不以苦肉计向张叔夜投降。史进接受了朱武的投降,成为了生死之交,在中秋节之夜一并杀了官军上少华山聚义。因而,张叔夜迫使宋江投降的下一步,就是奉旨招安。

历史上,宋江招安是出于义气,而在《水浒传》中则以朱武投降为前情铺垫,衬托宋江的投降招安是因为“忠义”。宋江投降招安后,必定要率领梁山好汉完成大聚义时的愿望“替天行道,保境安民”。

彰显家国情怀,宋江投降招安是《水浒传》的终极主题

晁盖主张招安,宋江坚决造反,因而,四处出击攻打朝廷州府,“哄动宋国乾坤,闹遍赵家社稷”。在攻打朝廷堡寨、州府的行动中,晁盖从不与宋江执意相争。但是,晁盖却坚决要亲自带兵攻打曾头市。

晁盖之所以要亲自攻打曾头市,是因为这里是金国人占领的地盘。晁天王在曾头市之战中中箭、中毒身亡,但晁盖并没有“死”,而是由佛而道,与大名府的李天王合二为一。后来,必将与梁山好汉携手抗击金兵。

晁盖没有拿下曾头市,这方宋境还在金国人的手中。宋江经过积极运筹,以“玉麒麟”制服“照夜玉狮子”的大计划,活捉了汉奸史文恭,团灭了金国兵马,确保了这方宋境的安宁。至此,晁盖、宋江因为共同“替天行道”而殊途同归,并将携手“保境安民”。

历史记载中,梁山好汉中,有“招安巨寇”杨志的抗金事迹,岳飞投军后的第一任长官刘韐,以及抗金名相李纲等都曾经上述宋钦宗,请求激赏在抗金之战中立下奇功的杨志。《三朝北盟会编》中,杨志是种师道、种师中的战将,一直担任“选锋首”,将选锋军冲杀在最前线。

杨志的抗金经历,其实就伏写的鲁达的故事中,《水浒传》中的老种经略相公,就是《宋史·种师道》传中的“老种”。因而,施耐庵在七十回书之后,必定要以此为线索,大张旗鼓的写梁山好汉抗金,演绎“保境安民”的英雄故事。

李若水《捕盗偶成》记录了梁山好汉北上攻打幽州,途经大名府时的雄壮军阵。宣和四年(1121年)时,李若水在大名府附近的元城任县尉,必定是闻知梁山好汉受了招安,随童贯出兵,在大名府打马游街时的情景,因而写道:“大书黄纸飞敕来,三十六人同拜爵。狞卒肥骖意气骄,士女骈观犹骇愕。”

《水浒传》中写大名府的篇幅如此之多,不但是梁山大聚义的引发之地,也是梁山获得“玉麒麟”战胜金国王子之地,更是托塔天王的归宿之地,暗藏着梁山好汉去边上搏杀,成为“替天行道,保境安民”的英雄故事。

“九天玄女庙”的故事中,交代了《水浒传》故事的终结节点,这个节点就是“二龙戏水”。也就是宋徽宗、宋钦宗在五国城坐井观天,“靖康之难”之后。因而,施耐庵的《水浒传》故事一定要写到这个历史时期,梁山好汉抗金保境,必定是《水浒传》七十回书之后的故事主线。

宋江投降招安,其目的并非为了效忠朝廷,而是“尽忠报国”、“保境安民”。“尽忠报国”出自《宋史·岳飞传》,施耐庵以岳飞为标杆,把梁山好汉升华为杀敌报国的英雄好汉。

但是,施耐庵以“替天行道”的三个阶段,隐含了宋江及梁山一百单八将的“尽忠报国”与岳飞有不同的境界。

九天玄女对宋江讲的“天言”中,责令梁山好汉“替天行道,辅国安民”。罗真人则修正九天玄女的“天言”,责成公孙胜监督梁山“保国安民,替天行道”。这两个故事的“替天行道”有不同的寓意,九天玄女实际上隐写的是皇帝,以威逼利诱的手段,要宋江辅佐君主。罗真人却不赞同辅佐亡国之君,只保国不辅国。

梁山最终提出的“替天行道”,则是“保境安民”,只为百姓保“天下太平”之境,比罗真人所主张的“保国安民”又上升了一个层次。

在国难当头之际,施耐庵不以“天道循环”为价值观来“评议前王并后帝”,梁山好汉不以谁做皇帝为行为准则,而以“保境安民”为忠义之举,书写了一段充满家国情怀的英雄故事。

因而,一定要深究宋江招安的原因,那就是为了体现《水浒传》的终极主题——“替天行道,保境安民”。宋江率领梁山好汉招安,是历史处于非常特殊时期的英雄义举,而绝不是为效忠哪个皇帝而屈膝投降,为个人或者梁山小团队谋求出路。

打家截舍代表什么生肖3

2010年8月 暑假

  锦南大学礼堂里乌压压的脑袋上方是无声呼啸的冷气,跟户外残卷的热浪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单季秋冷的暗自打了个哆嗦,搁辩论桌上交握的双手无声地来回搓了搓。

  一双双黑黢黢的眼睛整齐划一的看着她……

  不,是他们。

  而她莫名有一种游客观赏动物园里动物的感觉。

  好吧,是错觉。

  终于,话筒里传来主持人字正腔圆的播音腔:“首先感谢双方辩手刚才精彩绝伦的唇枪舌战……”

  “那么,让我们以热烈的掌声恭喜获得首届金鹿杯中学生辩论赛的队伍……他们是……厘城七中,恭喜……”

  单季秋弯起了一抹意料之中的笑容,迎着台上台下雷鸣般的掌声,进行颁奖仪式。

  尴尬的也紧随其后。

  “我们的口号是?”

  “厘城七中,谁与争锋……”

  是教导主任赵丰平激动的站在台下跟台上的队友们互动,她的笑意顿时僵在脸上。

  打击对手的方式千万种,你却选了最中二的那一种。

  “季秋,你太棒了。”余可夏冲上台去一把抱住了单季秋,“我就知道,这秋神一出手,就知道有没有。”

  单季秋摁住跳得像只兔子似的余可夏。拜这位所赐,关键时刻掉链子。还连带着替补队员一起掉链子,吃坏了肚子,肠胃炎。

  幸亏正式队员没跟她一间房。

  不然的话,这仗怕是还没打就直接举白旗投降了。

  最后没法,赵丰平亲自上门抓壮丁。一口一个她是最佳人选,为了学校荣誉,为了七中的面子,为了你我他。

  并且,还特地强调了费用由学校全权负责。再加上外婆让她去,她想拒绝都拒绝不了。

  论题还是在飞机上临时抱的佛脚。还好余可夏准备这段时间总拽着她练口,给她当反方。以至于她对反方有可能拿什么来打也算是大致心中有个算盘。

  单季秋上下一打量余可夏,问:“不拉了?”

  余可夏那个激动的忘了自己还虚弱着,也不知道是不是身体接收到单季秋那话的讯号,立即反应到了她的肠胃上。

  “你个乌鸦嘴。”她脸一憋,推开单季秋就往出口方向跑。

  单季秋望着余可夏捂着肚子的背影不由得勾唇轻叹,就被人叫住了。

  “单季秋同学。”穿着锦南一中校服的男生笑容和煦。

  单季秋面向这个儒雅俊朗的男生,刚才的对决几乎是与他展开的,所以对他还算是有点儿印象。

  “陈一乘同学。”

  “自由辩论环节你很出色。”陈一乘含笑的眸色中满是欣赏,“你的逻辑思维缜密还很独特。”

  “那是。”单季秋的同伴立即凑上来接嘴,骄傲的像只开屏的孔雀,“我们厘城七中就没有不行的,优秀。”

  单季秋微小地扯了下唇角,这该死的胜负欲。

  倒是没料到陈一乘居然很是认同地一点头,目光扫过其他同学,最终停留在单季秋那张冷艳又从容的脸蛋上:“是很优秀,心服口服。”

  赵丰平和带队的刘艳老师一边将手机交还给大家,一边吆喝着大家结束后先吃饭,再回酒店收拾。

  单季秋接过手机,看到从厕所解脱归来的余可夏,迈步朝她走去。

  “那个,单同学。”陈一乘大步过来挡住了少女的去路。

  单季秋:“还有事?”

  “能交换个手机号码吗?”陈一乘思量了一下,补了句,“毕竟以后打辩论还会遇到。”

  “不用了。”

  单季秋手机铃声突然响了起来,她瞅了眼来电显示,淡然一笑且快速地陈述事实:“我替补都谈不上,以后没机会交手。”

  说完,她转身接通电话,一边往余可夏那边走,一边对着听筒“喂”了一声。

  “秋崽崽,帮哥取个快递。”

  手机那头是朗朗沉透却又和着慵懒的嗓音,递进了单季秋的耳朵里。

  不是请求,是要求。

  “没空。”单季秋听到这个称呼牙齿有点儿痒。

  “你就下个楼,走两步,能把您老人家给累着?”

  单季秋将手机换了个手,搁到左耳,这才吐纳着气息回答:“老人家我不在。”

  “哪儿去了?”

  “打辩论。”

  “你又不是辩论队的,打什么辩论?”

  “帮余可夏的忙,她肠胃炎。”

  “替补也炎?”

  “就这么巧。”

  那头不由得笑了一声:“我很好奇余可夏是怎么平安无事活到现在的?”

  单季秋笑:“我也很好奇。”

  被点名的余可夏正挽上单季秋的胳膊,朝还在看她们的陈一乘努努嘴,笑的贼兮兮的:“季秋,对方校草辩友是不是想泡你啊?”

  “哪家校草想泡你?”听筒里明显拔高的声音让单季秋莫名意会到他极其想要八卦的意图。

  “您有事儿吗?”单季秋敛唇,说完便毫不犹豫地挂断了电话。

  没一会儿电话又来了。

  “又想干嘛?”单季秋被余可夏挽着往外走去。

  “对人最基本的尊重之一是不要乱挂别人的电话。”那边云淡风轻。

  单季秋暗自沉口气:“说。”

  “校草帅么?”

  “挂了。”

  “成,不说这个。在哪儿打辩论?”

  单季秋已经上了小巴车,靠在椅背上望着车窗外。

  临近中午,骄阳似火,天高云阔。

  这幅场景,就跟小时候离开时几乎一模一样。

  “锦南。”她本就清润似水的嗓音平白淡了好几个度,似乎这座繁华喧嚣的大都市并不值得她提起一般。

  显然电话那头也略微沉吟了两秒,比起先前想要八卦校草的声音,正经了许多。

  “你跟我说说,怎么想的?”

  怎么想的?

  单季秋也觉得可笑,本来应该跟这人一起参加奥赛夏令营。

  但她一听说营地在锦南,便想都没想就拒绝了。搞的他们带队的徐志老师还单独找她谈了一场心。

  一顿声情并茂,苦口婆心,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后,她还是斩钉截铁的说算了。

  徐志的脸当场要抽筋。

  谁又能想到,推了那个来了这个,也不知道是不是老天爷故意的。

  “赵主任亲自来家里跟外婆说的,外婆也让我来。”单季秋如实告知,“所以,我就来了。”

  “多久回厘城?”

  “今晚的飞机。”

  “几点?”

  “八点十分。”

  “成,机场见。”

  “嗯?”

  “我们也是这班机。”

  “哦,团票。”

  挂了电话,余可夏就问:“陆允啊?”

  单季秋将手机放回包里,车门关闭,车窗外的风景在回旋:“嗯。”

  “他好兄弟呢?”余可夏又问。

  “哪一个?”

  余可夏:“……”

  “哦,吵架那个。”单季秋歪着头似笑非笑地瞧着余可夏,“那不应该问你自己么。”

  “嘁,我又不是他肚子里的蛔虫,我能知道?”

  “要开学了,继续闹着?”

  “反正他不跟我道歉他就是猪,我理他我就是猪。”

  单季秋但笑不语,又重新将目光投向车窗外。来的时候她一直在看论题材料,根本没闲情欣赏风景。

  如今尘埃落定,有时间一睹这城市的变迁。

  目及之处,是小道变大道,矮楼耸高楼。

  人车川流不息,高楼鳞次栉比。

  变化是真的大。

  ……

  单季秋是锦南人,她的名字是取之父亲单兆斌和母亲季梦薇的姓氏。加上她是农历尾秋那一天出生的,所以带一个“秋”字。

  多有爱意的一个名字啊!

  任谁听了都觉得这个家庭幸福美满又和睦。

  也没错,单季秋至少也健康成长到了四岁。然后,单兆斌和季梦薇开始吵架了,越来越频密,越吵越厉害。

  像是算好了吵的差不多了就互相解脱似的,到她那年还不到五岁,他们就真的离婚了。

  最神奇的是她好像变成了乒乓球,两边不着地,被推来推去。

  掌上明珠摇身一变被弃之如敝屐。那时候她还小,理解不了为什么。一度认为是不是自己做错了什么,以至于爸爸妈妈都不想要她。

  最终,她的抚养权判给了季梦薇,与那边彻底断了联系。

  直到季梦薇去世,单季秋给单兆斌打过一个电话,是一个小男娃接通的。声音忽大忽小,口齿还不太伶俐,但足够听清。

  “爸爸,电……电,电话。”

  单季秋握着电话的手都在颤抖,所有的一切希冀和渴望就像是多米洛骨牌,只要轻轻一推便排山倒海,倒地不起。

  那些她曾以为季梦薇的胡言乱语都在这一刻得到了印证,眼泪瞬间就模糊了双眼。

  她一声不吭地挂断了电话。

  所以,这就是他不要她的原因。

  单季秋蓦地惊醒,小巴车还在路上驰行,大战过后使人疲倦,车内的人几乎都睡了。包括身边嘟着嘴巴睡相憨态可掬的余可夏。

  好久都没入这场走马灯似的梦,果然就不应该踏足这个地方。

  阳光从车窗外倾泻进来,浮尘在空气中飞舞,落入流金。

  她手肘抵着窗框,双眸转向窗外自嘲地一笑,手指快速地拭了下眼角。

  ……

  大部队吃了午饭回房间收拾行李,赵丰平允许他们出去逛逛,提醒他们别误了时间。

  单季秋没带行李就落了个清闲,于是便坐在一旁指挥余可夏收拾。

  “你就不能帮把手?”

  余可夏东西带太多,收拾起来要命。回头瞅一眼躺靠在椅子上气定神闲的单季秋,真想把她也塞进行李箱。

  “不能。”单季秋掀了掀眼皮,“拜某人所赐,我本来应该躺在家里的沙发上陪外婆吃西瓜看世界女排大奖赛,而不是坐在这儿陪你喂蚊子。”

  余可夏自知理亏,当时情急之下她提到了单季秋,才有了救场的这一出。

  她撇撇嘴,继续收拾。

  “我听他们说那个陈一乘跟你要手机号码。”

  “哦。”

  “哦屁啊!”余可夏一脸我太懂的表情,“他看你的眼神那么明显,我敢打赌他绝对看上你了。”

  单季秋不为所动地摊在椅子上玩愤怒的小鸟,头也不抬:“我敢打赌那绝对是你的错觉。”

  “那个陈一乘真不错,输了比赛还这么有风度有礼貌,内外兼修的大帅哥呢。”

  “帅吗?还好吧!”

  “Excuse me?锦南一中的校草,多少女生的梦中男神,你居然来个还好吧?”

  “So——”单季秋耷拉着眼皮瞧了眼余可夏,“女生趋之若鹜的男神干嘛想不通来泡我?”

  余可夏终于将行李箱压好锁上,转身走到单季秋面前,二话不说拉起她往厕所走。

  她将单季秋扯到镜子面前,眨眨眼:“看看你的脸。”

  单季秋就着面前的镜子凑上前仔细的瞧了瞧,然后得出以下结论:“我今晚要早点儿睡,黑眼圈都出来了。”

  余可夏被这句牛头不对马嘴的话搞的差点一个趔趄,摔它个面朝下。

  她指着镜中五官精致,肌肤白皙,冷艳感十足的淡定美少女,说:“你是不是小时候拉屎的时候把审美那根筋拉出来了?”

  “你因为生物不好选择学文真真是个明智之举。”单季秋顺手拧开水龙头,顺着哗啦而起的水声,洗了个手,“好好学习吧。”

  余可夏看着单季秋的脸,又蓦地想到了另一张脸。

  不过也是,单季秋独享女娲偏心就不说了,她还有个从小就颜值爆表的竹马。

  审美疲劳也是理所应当的。

  ……

  抵达机场,大家都在航站楼等。

  单季秋去买饮料喝,一转身就听到身边的俩女生对着某个方向窃窃私语。

  “那个穿白色T恤戴棒球帽的男生好帅啊!”

  “姐妹,我也一眼就看到他了,也太帅了吧!我死了,我的漫画男主从书里走出来了。”

  “……”

  这么夸张?

  单季秋正好抬头,就顺着两人的眸光看了去,高个子少年在人群中格外打眼。

  清瘦颀长的身形套上最简单的白T黑裤帆布鞋,肆意潇洒,意气风发。

  帽檐下那双能让人一眼万年的桃花眼不带笑意,显得冷漠无情了些。

  此人此时正懒意洋洋地扫视着四周,红润的薄唇启合,在跟身边的人说着话。

  再抬眼,他的目光越过檐边,准确捕捉到她这边方向。

  少年拿手指顶了顶帽檐,露出闲淡的眉目。抄着兜迈着长腿悠悠缓缓地走了过来。

  单季秋忽又想起了中午电话里的问题:校草帅么?

  凭良心讲,确实不及眼前这人。

  “过来了,过来了。”其中一个女生将手里的饮料瓶都捏得“嘎吱”作响。

  “他在看我吗?”另一个女生赶紧的理着秀发,撩至耳后。

  单季秋瞅着这两位像是突然挨了巴掌的红脸蛋,少女心事全因过来的那只“祸害”将其都写在了脸上。

  “单季秋。”

  陆允抬手,修长的五指朝下,微微往里勾了勾,像是在唤小狗。

  两位自作多情的女生这才发现身边还站着一个人,帅哥貌似在叫她。

  四只眼睛都不约而同的钉在她身上,来不及掩饰的眼前一亮。

  单季秋瞧着走过来的那个少年耀眼的像一束光,引得行人甘愿做追光者。

  他的每一步似乎都能踏在别人的心坎上,就好比身边这两位。

  她莫名就起了找不痛快的心。

  于是乎,她越过这俩女生往前走的同时,一脸女施主你们回头是岸的真诚:“他其实爱好——男。”

  正巧走近听到这几个字的陆允倏地弯起了唇角,一把将单季秋扯到身边,胳膊顺势搭在她肩膀上。

  “我都不知道原来我爱好男啊!”

  他扬了扬下巴,整个人极其漫不经心:“来,瞧仔细了,好好给哥物色个……男性。”

2. 年少 谢我长的不如人家那么好看?……

  不得不说这人是属狗属的最彻底的一位。

  大家都属狗,那是属相。

  他不。

  他这是打算直接进化,拥有狗一般的听力。

  单季秋的肩膀被这个一八几的大高个压着,没骨头似的,还在给她普及喜好。

  “我喜欢矮的,高了我有压力。”

  “我颜控,所以得长得好看有辨识度。”

  陆允翘着唇畔,嗓音含笑:“要集美貌与智慧于一身,善良,懂事,有趣,爱憎分明……”

  单季秋肩膀被压得受不住力,耳朵还要备受摧残,她实在是听不下去出言打断:“平时少看点儿闲书,你说的那品种世间没有。”

  话毕,她利落地往旁边挪了一步。成功看到这个无骨精因为她的猝不及防没站稳,脚下趔趄了一下又稳稳当当的站好。

  随即,他板着单季秋的双肩转了半圈,指着人群中一个男生说:“怎么就没有了,那个就挺不错的,就是过于矮了点儿。”

  单季秋头顶有一群乌鸦一字排开,她皮笑肉不笑地对上陆允那双坠着笑意的黑眸:“陆老二,我要是没看错的话,那应该还是个小学生。”

  陆允忽地笑出声来,笑的肩膀都在轻颤。

  还故作一副恍然大悟的表情,不由得“啧啧”两声:“啊……现在的小学生都发育的这么好了?”

  单季秋:“……”

  陆允:“唉,等会儿,你刚叫我什么?”

  “……”

  ……

  单季秋懒得跟陆允贫,直接往队伍那边走去,一边走一边开手上还没开封的可乐。

  刚蓄好力气,可乐就被人给夺走了,她仿佛拧了个寂寞。

  “狗才喜欢抢东西吃。”单季秋见陆允轻松地拧开了瓶盖,讥诮道。

  陆允将可乐还给单季秋,斜了她一眼,无奈地感叹:“我发现你这人,是越大越小气。”

  单季秋仰头灌了几口可乐,才不紧不慢地说:“主要还是看品种,对人我还算大气。”

  “得,大家同类,你汪莫说我汪。”

  “边儿去。”

  单季秋其实没什么辩论天赋,相反小时候的她根本就不爱说话。

  不过是因为身边这个人,打一眼看去是一副不太好接触的模样,但其实跟谁都能谈笑风生,聊出点儿共同话题。

  比如小卖部阿姨,又比如卖红薯大爷等。

  以至于跟他混久了,她这说话也就越发利索。

  回到队伍中,单季秋发现辩论队和竞赛队合二为一的聚在一起,她一过来就被逮了个正着。

  “单季秋,你过来一下。”徐志看向她,招了招手。

  她料到是福不是祸,是小徐她就躲不过。

  人一过去,徐志就开口:“我需要一个合理的解释。”

  单季秋:“我能说是因为刘老师漂亮吗?”

  徐志一脸“你成功说服了我,你很直白,但我不喜欢”的表情。

  一旁被夸漂亮的刘艳心情大好的打圆场:“徐老师,当着学生的面你至于吗?别把人家小姑娘给吓着了。”

  “什么?”徐志瞥了一眼立在身边小姑娘,倒是乐了起来,“刘老师你没带过这群孩子,他们一个个的可不是能被老师说两句就哭鼻子的主。”

  徐志研究生毕业在北京呆了一年,就回厘城七中任教。一进来就有带单季秋他们班。因为年轻长得又斯文,这群半大的小大人们根本不怵他,背地里还喊他小徐。

  单季秋就是其中之一,别看她长的跟个小龙女似的,其实还有那么几丢丢杨过的风格。

  第一天上课她就睡觉,被他叫到办公室,人家跟他说的第一句话就是:“小徐,这是我的检讨。”

  他直接当场石化。

  第一,她敢当面叫他小徐?

  第二,她检讨都写好了?

  再后来,慢慢熟悉以后,他才知道那天喊他小徐是这小姑娘没睡醒嘴瓢了,检讨书是因为那句“以备不时之需”。

  他好奇问了下备了多少份?她诚实的告诉他各科一份,他都想为她的机智鼓掌点赞。

  他也终于知道了为什么备一份就够了。因为唯二敢在课堂上睡觉的二人组是年级一二名钉子户,自此各科老师也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了。

  没办法,学霸就是拥有各种让学渣羡慕不来的特例。

  说着,徐志还要单季秋响应:“单季秋,你怕我吗?”

  “是尊重。”单季秋一脸坦诚。

  徐志瞧着这小姑娘。嗯,情商不错,还晓得给他留面子。

  “行了,过去吧。你那几个同学眼睛快长我身上了。”

  单季秋:“那我过去了。”

  徐志:“去吧。”

  单季秋离开以后,徐志看向那群朝气蓬勃的少男少女,目光最终停在单季秋和陆允的身上。

  他笑着对刘艳说:“刘老师你别介意,那俩孩子啊是最被看好的保送苗子,走保送的敲门砖它就是竞赛。我惜才,所以……”

  刘老师笑笑:“都是为学生,我当然明白。”

  ……

  单季秋一回去就被围了,主要这竞赛队里除了陆允还有谭俊浩。他们黄金五人组当下就差周安齐活。

  此刻余可夏正在唠单季秋被陈一乘要号码的事。

  单季秋任由余可夏在那儿添油加醋,绘声绘色。自己则是拿起可乐仰头喝着,一掀眸正巧撞上陆允含笑又八卦的眼神,她又不动声色地移开。

  “所以,你给了吗?”谭俊浩立即进行了现场采访。

  她一边拧着瓶盖一边摇头:“没。”

  “这表情?”陆允的目光在单季秋脸上巡逻,“怎么瞧着有点儿失望啊。”

  单季秋一听,干脆话顺话到底:“对,毕竟是锦南一中的校草,是要比你帅多了。”

  搁一旁听到不同答案的余可夏茫然地问:“你不是说还好吗?”

  单季秋手一抬,摊在陆允面前:“现在不突然有了对比。”

  余可夏觉得单季秋的审美真的出了大问题,她怎么可以理直气壮的认为有人会帅的过陆允。

  而很久以后,余可夏才恍然大悟,从来就不是单季秋的审美出了问题。

  而是,喜欢一个人最直接的表现它就是口是心非。

  余可夏朝陆允看去,人家可正盯着单季秋哂笑。笑得她都背脊发凉了,偏偏这姑娘还不甘示弱地用眼神给挑衅回去。

  妥妥地演绎了何为针尖对麦芒啊!

  而迟钝的谭俊浩并没有发现自己引发了一场“暗战”,于是又马不停蹄的牵起另一场“山洪”。

  “哎,还有你余可夏,你真学文?”

  余可夏“啊”了一声:“我偏科偏到赤道线了,学理就是找虐。”

  单季秋收回“针尖”,揽着余可夏的肩膀语带笑意:“不然,咱们周安同学能跟她置一暑假的气。”

  谭俊浩因为一放暑假就被他妈弄回老家去了,所以根本没机会参与那两大门派的厮杀,以至于他持续掉线中。

  “我是错过了什么?”谭俊浩看了看单季秋和余可夏,又将目光投向身边的陆允,“谁来给我普及一下知识。”

  此刻非静止画面。

  陆允,单季秋,谭俊浩纷纷将目光转向当事人余可夏同学,一动不动。

  余可夏被六只眼睛盯得瘆得慌,这才底气不足地说:“因为周安打算选文的,而我们不都准备选理嘛,就说了句他不合群……”

  谭俊浩:“不对啊,周安不也选了理嘛!”

  “你闭嘴。”

  单季秋和陆允异口同声的看向谭俊浩,后者给自己的嘴上了隐形的拉链,示意余可夏继续。

  “我妈看了我的分科考,加上郭老师跟她聊了我的情况,觉得我学文比较好。你们也知道我妈,直接帮我做主了。”

  余可夏越说越忿忿不平:“我想着周安也学文,也算有个伴就交了表。谁知道他会突然改了理,这怪我?”

  谭俊浩恍然大悟:“哦,所以你无意间毁掉了一个未来的‘周士比亚’。”

  余可夏瞪了一眼谭俊浩:“他说我没跟他说,他不也没跟我说,凭啥骂我。”

  单季秋也跟着扇阴风点鬼火:“对,夏夏,我支持你。”

  陆允瞧着单季秋的模样,反手用食指和中指在她光洁的脑门儿上交错一弹:“凑热闹不嫌事大?”

  单季秋被陆允偷袭,抬眼就瞪他:“天保佑,我跟你别是一个班。”

  陆允哼笑,语速低缓,字里行间还自带标点符号:“如来佛祖,玉皇大帝,耶稣,秦始皇,爱因斯坦最好都来保佑。”

  谭俊浩站在上帝视角,伸手拍了拍两人的肩膀,很是委婉地道出一个真相:“年级第一和第二都学理,不在一个班,你们觉得几率大吗?”

  众人异口同声:“不大。”

  陆允:“……”

  单季秋:“……”

  ……

  赵丰平吆喝着大家:“好了,准备进去了,看着点儿人,别跟丢了啊!”

  坐着的站着的都前往安检口方向走去,单季秋把还剩一点儿的可乐瓶子扔到垃圾桶里,转身小跑跟上队伍。

  就在她排队等候的时候,无聊地往另一边一看,目光一滞,愣住了。

  不远处的中年男人一身正装,身形挺括,一点儿也没走形。岁月待他不薄,面容依旧英俊,笑起来眼角交织着纹路,却也挡不住由内而外散发出来的幸福感。

  是她记忆中几近模糊的那种幸福感。

  而他幸福的来源却是他面前的漂亮女人和俊秀的男生。看样子应该是有公务要出差,身后提着公文包的西装男凑到他耳边说了几句话。

  然后他跟女人拥抱,又跟男生拥抱,依依不舍的样子极其刺眼。

  单季秋只觉得自己可能真的被什么东西扎到了眼睛,随即眼眶在不受控制的发烫。温度慢慢从内眼角一路延伸到外眼角。

  她滚了滚喉咙,将喉间那股酸涩用力压下去。握着背包带的手收得越来越紧,紧到骨节发白。

  许是她的目光太过于直白,中年男人跟那个男生说话的瞬间朝他这边看了一下,应该就是随意一扫,目光是不怎么聚焦的。

  她迫切想转身,她根本就不想看到他,可她的脚底却像是被黏上了强力胶,寸步难动。

  两人的视线快要在空中撞上的那一刹那,她连呼吸都不受控制地滞住了。

  一顶帽子兜头盖下,视线率先被阻断,帽檐还被用力往下拍了一下,遮住了她的半张小脸。

  她重新恢复呼吸的第一缕气息是帽子上那淡淡的薄荷味,让心骤然间沉静了下来。

  “有点儿热,帮我戴着。”耳边是陆允干净微沉的靡靡蓝调。

  单季秋的余光瞥见不远处的那人已经转身离去,这才抬起头看向帽子的主人。

  陆允搁她身侧站着,双手抄着兜目视前方,整个人散漫又恣意。

  他的侧面显得鼻梁更为高挺,下颌线条流畅利落,炽白的光影下皮肤白的透光。与之相反的是一头蓬松有光泽乌发,刘海似乎长长了,虚虚掩在眉眼之间。

  “秋崽崽。”陆允倏地侧过头垂眸,食指弯曲顶了顶她的帽檐内侧,微微俯身对上她的双眼,语气却挺欠:“都没人校草好看了,还一直看我?”

  单季秋回过神来,目光从他的黑眸一路往上移,移到他的头发上定格。

  而后轻描淡写的问他: “你,多久没洗头了?”

  陆允:“……”

  过了安检,两人去拿背包。

  单季秋接过陆允递给她的包,对于之前的事难得郑重其事的表示了下感谢:“刚才谢谢了。”

  “谢我不洗头?”

  陆允半眯着桃花眼,在单季秋的小脸上一扫,吊儿郎当地一扯唇,话里绕着玩味:“还是,谢我长的不如人家那么好看?”

3. 年少 鸡屁股?以形补形?

  三个小时以后,夜机闪着红光划过黑夜的天窗,俯瞰着厘城地面的万家灯火。

  飞机落地,夜行的人儿落叶归家。

  按照指示牌去取了行李,大家陆续拖着行李箱往外走。而绝大部分的学生家长早已经在出口处耐心等待多时。

  余可夏看到人群中的中年男人,笑着跟他挥手示意,一边顺着鱼贯而出,一边对身边的单季秋和陆允说:“一起走,让我爸送你们回去?”

  单季秋看了眼身边的陆允,见他没什么异议,便点头应下:“好。”

  谭俊浩也跟来接的家人笑着挥挥手,对三人说:“那余可夏送你俩,我就先走了?”

  三人各自不同幅度点头,示意他可以滚了。

  赵丰平,徐志和刘艳负责看着有家长来接的学生陆续离开。最后便只剩下单季秋和陆允还在跟余可夏的家长说话。

  “陆允,单季秋。”徐志朝他俩一招手:“你们有人接没?没人接跟我车,这个点别自己走,不安全。”

  余可夏抢在两人前面率先开口:“徐老师,我们仨一路。”

  徐志:“那行。”

  就这样,十一点以后的厘城长夜,大家在灯火通明的机场分道扬镳,各回各家。

  ……

  单季秋回到家的时候客厅留了一隅夜灯,温馨柔亮,寂静无声。这个点了,估摸着沈素约已经睡下了。

  蜀汉6号院的老房子隔音效果不算好,她蹑手蹑脚地转身关门,小心翼翼地脱鞋,尽量把动静降到最小。

  换上了拖鞋,她将背包搁到单人沙发上,这才亦步亦趋的往次卧走去。纤细的手指轻轻地拧开门把手,门扉开了条小缝。客厅暖黄的灯光透着缝溜了进去,与窗外落进来的月光交融。

  单季秋透过缝隙看到床上的人翻了个身,随即是静谧的房间里传出的浅浅鼾声。

  她那略显清冷的眸子里升起了柔和的温度,嘴角也不经意地向上弯起了一道弧线。

  重新将房门轻轻地掩上,单季秋这才转身去客厅沙发上拿背包。

  一弯腰,余光就瞥到了茶几上用遥控器压着的字条。

  她伸手拿起字条一看,上面是娟秀的字体:锅里煨了鸡汤,饿了就吃点儿再睡。

  她提着背包,拎着纸条进了主卧。

  没一会儿,又从房间里走了出来,径直往厨房里走去。

  顺手摁亮厨房灯的开关,单季秋走到灶台前,伸手一揭开灶台上的锅盖。微微俯身往里瞧,鸡汤的香气顺着烟气扑鼻而来。

  晚上确实也没吃个啥,这会儿闻到这味儿是真饿了。

  单季秋将鸡汤和鸡肉拿大汤碗盛了一大半出来搁灶台上。一只手赶紧的捏着耳朵解烫,另一只手摸出手机走到生活阳台打电话。

  少女的声音在夜色里更显清晰悦耳:“喝不喝鸡汤?我还睡不着。你就说喝不喝?那……开门。”

  单季秋打开大门,刚巧对面也开了门。她取下墙钩上的钥匙,伸出食指竖在嘴唇上,压着嗓子说:“小声点儿,外婆睡了。”

  陆允点了点下巴,伸出右手大拇指往身后戳了戳,抑着声线说:“你先过去,我去端。”

  像是习以为常的熟练操作,两人默契地换了方向,往对方的家里走去。

  单季秋进门就感受到空调的凉意袭来,她熟门熟路地走进了厨房,从橱柜里拿出碗筷和勺子。

  而陆允已经端着鸡汤进了屋,轻轻松松地将鸡汤搁在餐桌上,又返回去关两边的大门。

  再回到餐厅,单季秋已经就着椅子坐下,把碗筷勺子摆上。他顺手拉开她旁边的椅子,一屁股坐了下去。

  “来。”陆允往单季秋的碗里舀了个鸡爪,这会儿也不怕吵醒老年人,说话也自然恢复了他一贯的贫,“吃个鸡爪,以形补形。”

  单季秋是喜欢吃鸡爪的,但她神烦他的形容词。

  是以,为了打击报复,她执起筷子在桌子上不轻不重的杵了两下,将筷子伸到大汤碗里去捞。

  很快,捞了一块肉往陆允碗里一搁。

  “礼尚往来。”单季秋扬了扬下巴,“以形补形。”

  陆允夹起碗里的这块“礼尚往来”,俊眉轻佻,眼尾随着笑意微微上翘,深邃又多情。

  对上这饭厅跌落下来的氤氲柔光,整个人都笼罩在这片馨柔之中,无形撩人。

  “鸡屁股?以形补形?”他扯腔拿调,“秋崽崽,你这是觊觎上我屁股了?这口味可不是一般的重啊!”

  单季秋本是得意地喝着汤,却被少年的模样和话语给呛到了:“咳咳咳……”

  陆允一边笑一边顺手扯纸巾递给她,有些哭笑不得:“这么不经逗?”

  “逗你妹,咳咳咳……”汤呛到鼻子里去,单季秋满脸通红,声音也哑了。

  陆允伸手轻拍着姑娘的后背,倒也不忘反唇相讥:“我是逗我妹,没错啊。”

  单季秋抬眼,欲言又止。

  陆允没注意单季秋因他的话语而不慎流露出那耐人寻味的神色。

  他的大手在她背上拍着,自顾自地说着:“小时候也不知道谁一口一个阿允哥哥的喊,怎么现在不喊了呢?”

  单季秋:“……”

  陆允继续摆出了一副教育人的姿态:“这一日为哥,终生为哥。你不能有事阿允哥哥,没事就陆老二了,会显得你这个人吧特别的虚伪凉薄还毒舌。”

  “说完了?”单季秋拍开陆允搁她后背的手,面色和嗓子恢复了正常。

  “差不多吧!”

  “你家有耗子药没?”

  “没有。”陆允一边喝着汤一边随口一问,“怎么的?”

  “哦,也没什么。”

  单季秋扯出一个皮笑肉不笑来,字句从齿缝中漏了出来,语气却听不出什么情绪:“我看见一只会说人话的大耗子,我想毒死他。”

  陆允:“……”

  碗里的鸡汤好像瞬间不香了。

  “想吵架了?”

  “奉陪。”

  “……”

  ……

  翌日,单季秋起床趿拉着拖鞋去厕所洗漱,听到厨房里炒菜的声音,便绕了过去。

  狭窄的厨房里,少年单手随意地把着锅柄,另一只手拎着锅铲在锅里捯饬着,手法娴熟。

  他个子高过油烟机很多,人往那儿一杵,显得本就不大的厨房更为逼仄。

  脑海里划过昨晚,她情绪不佳,他口无遮拦,最终闹了个不欢而散。

  别说,睡得还真好,一觉到天亮。

  就是要先开口跟他说话,办不到。

  十多岁的少女似乎都有自己别扭的小倔强,矫情的不讲理,对谁都适用。

  单季秋抿了抿唇,便转身走了。人趿着拖鞋刚走到客厅,就正巧碰到提着酱油刚进门的沈素约。

  “外婆。”单季秋走过去接她手里的酱油瓶。

  沈素约一边换鞋一边念叨她:“过两天就开学了,还能睡到日上三竿。你看看人家小允一大早过来抢活干,你呢大小姐。”

  单季秋朝沈素约笑笑,故意提高了嗓门:“那不是吃人的嘴短,得做事。”

  厨房里清晰听到这话的人嘴角微微地弯起了一抹弧度,有条不紊地关火起锅。

  沈素约不轻不重地拍了下单季秋的手臂,觑她一眼:“胡说八道些什么呢,去洗漱。”

  “哦。”

  单季秋洗漱完,扎着头发绕过餐桌,扎好最后一圈,伸手拉开椅子落座。

  沈素约打开话匣:“今年你俩因为在路上救人错过了初赛,所以就只剩这一次机会了,马虎不得。”

  单季秋道:“一次足够了。”

  沈素约看向陆允:“集训的内容你觉得如何?”

  陆允说:“有的还是有用。”

  “……”

  这就样,一老两小边吃边聊起了比赛上的事。

  沈素约是老教师,教数学的。带过的骄傲也不少。从教生涯为了让孩子们不悔青春,不负韶华,矜矜业业的奉献。

  人朴实又通透,哪怕没享过什么大福,也活的明白,总能笑对生活。

  眼下,跟面前这俩孩子聊起数竞的事,矍铄的眼眸中逐渐浮现出了久违的光芒。

  或许,这就是一生热爱吧。

  吃过午饭,单季秋帮着沈素约洗碗。

  “外婆您心可真大,昨晚也不等我回来,直接睡了。”单季秋语带抱怨。

  沈素约瞧了眼单季秋,继续清洗碗碟的洗洁精:“你下飞机不是给我打电话说夏夏的爸爸送你们回来,那我还有什么不放心的?”

  “也是。”单季秋将擦干净的碗放到一边,埋着头,又蓦地想到了昨晚。

  “想什么呢?”沈素约问。

  单季秋也没打算隐瞒昨晚机场的事:“就,昨晚在锦南机场,我看到单兆斌了。”

  她顿了一顿:“还有他老婆和儿子。”

  沈素约手里的活并没有因为单季秋的话而有一丝一毫的停顿,说话语调也毫无变化:“他跟你打照面了?”

  单季秋摇头:“没有。”

  沈素约又问:“有什么感觉?”

  其实不去想真谈不上有什么感觉。

  只不过,那一刻看着那一家人幸福的模样莫名唏嘘和碍眼,说一点儿都不在乎那是假的。

  “也没什么感觉,就看到他们一家人挺幸福的呗。”单季秋哂笑道。

  沈素约:“那你这副表情?”

  单季秋收起情绪:“没想会见到他,有点儿突然而已。”

  沈素约拧开水龙头,伴着淅沥水声轻言淡语道:“父母是没得选的,这是作为孩子的宿命。过去没得选,但未来是你自己的,你可以改变。人这一辈子啊,谁不是哭着来到世界上的?谁都不容易,谁也不会永远活在过去。等你彻底学会了放下,明白了人生的意义,你就能看到不一样的天地。”

  单季秋点了点头,蓦地抱住沈素约:“反正我有全世界最好的外婆,上天对我也不算差。您啊一定长命百岁,等着我长大,然后就好好享我的清福吧!”

  沈素约笑了笑,拍单季秋的手:“去,别搁我这儿闹,你阿允哥哥不是说带你买东西吗?”

  “我跟他能买什么东西?”

  “吵架了?”

  “……”

  “我一看你俩互不搭理就知道。”

  “是他嘴太欠。”

  “人小允也够能让着你的了,别耍小孩子脾气。”

  “我哪有?”

  “没有就跟人玩儿去,别在我这儿杵着。”沈素约斜她一眼。

  “……”

  单季秋被赶出厨房,看着坐靠在客厅沙发上看电视的陆允。大喇喇的支着两条腿横亘在沙发与茶几之间,腿长的有点儿无处安放。

  午后的阳光炽烈灿烂,刚好推开阳台的窗户,抚摸在他的头顶。给那蓬松的乌发镀上了一层金光,熠熠生辉。

  她记得《醒世恒言》里有一句:世人大多眼孔浅显,只见皮相,未见骨相。

  但一看到这个人,似乎觉得这话其实也不那么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