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臣用什么生肖代表

家臣制度:西周春秋时代“委质为臣”,战国官僚制度的参考,下面一起来看看本站小编真果粒粒给大家精心整理的答案,希望对您有帮助

家臣用什么生肖代表1

豫让刺赵襄子,留下了“士为知己者死”的历史典故,也成为了侠义忠君的代表。他以漆涂身,吞炭致哑,暗伏桥下,谋刺赵襄子未遂自杀。豫让“委质为臣”,是晋国正卿智伯瑶的家臣,此举便是为主上报仇。赵襄子更是夸赞其:“智伯死无后,而此人欲为报仇,真义士也!”,此外“完璧归赵”的蔺相如竟也是一家臣。家臣“利其禄必救其患”的忠君思想令人震撼,于是笔者决定查阅资料与大家一同分享探讨。

豫让刺赵襄子

分封制基础下的家臣制度

西周时期施行分封制,形成了贵族统治阶层内部的森严等级“天子—诸侯—卿大夫—士”。卿大夫世袭封土和采邑,担任着邦国重要的官职,操纵着军政大小事务,是一个较为重要的阶层。卿大夫在封土内,有着自己的宗族宗庙,是本宗的一“家”之主,建设城邑、设置军队等难免需要宗亲家臣的辅助以维护统治,自然而然便形成了一套家臣制度。

宗法制

私家,指的是卿大夫在国中宅第设置的类似于公室的臣属单位。在私家中家宰地位尊崇,又被誉为“室老”,也可以称之为“家相”。朝,是私家家臣制度化的表现,是国中宅第家臣、治邑家臣处理政务的场所。卿大夫的家臣体系中,重要的为掌管全“家”和各个“采邑”政务的“宰”,此外还有帮助掌握宗族内部事务、服侍卿大夫日常起居、监督管理奴隶的。“宰,为群吏之长”,在这里我将着力于描写家宰邑宰的职能及影响。

家宰:群吏之长,卿大夫的得力大总管

家宰负责家族内部大小事务,为家臣之长,是卿大夫的大总管。

大小家臣的任免管理都经家宰手,甚至于同为“宰”的邑宰也由其管辖。《论语·先进》记载:“子路使子羔为费宰”,在当时子路是鲁国季孙氏的家宰,主管着季孙氏家族事务,费宰子羔即由他指派。

古代官吏

贾疏:“若无地卿大夫,则无邑宰,直有家宰”

有时候家宰也代表着卿大夫,如王叔陈生与伯舆争讼,“王叔之宰与伯舆之大夫瑕禽坐狱于王庭”。卿大夫在封土内可独立征收赋税, 一般由家宰主管赋税征收事宜。如《国语·鲁语下》载:“季康子欲以田赋, 使冉有访诸仲尼。”当时, 冉有作为季氏的家宰, “为之聚敛而附益之”。

邑宰:家大夫,卿大夫的采邑代理人

《春秋左传正义·庄公十二年》:“卿大夫采邑之长则谓之宰,公邑之长则谓之大夫”

邑朝的家臣之长称之为邑宰,有时也称为大夫,是私家贵族的守邑。邑宰掌握着采邑内部的政治、经济、军事等诸多要务,是私家贵族衣食、政治需要的重要凭借,选派官员便尤为重要。

西周分封邦国

邑宰,是卿大夫采邑的代理人,其权力俨然若领主。公元前535年, 孟僖子随同昭公出使楚国, 晋人要求鲁国归还之前占领的杞田。季武子准备将孟氏采邑成割给晋, 为孟氏守邑成宰谢息以守臣不敢丧邑为由, 拒绝季武子的命令。在季武子答应以桃(地方名)作为交换, 此后鲁国重得成邑也给孟氏治理的情况下, 谢息仍要求外加两座山才答应, 后迁于桃。

《左传》襄公七年记:“叔仲昭伯为隧正, 欲善季氏, 而求媚于南遗。”叔仲昭伯为鲁国公的臣下, ,却需要讨好季氏家臣费邑宰南遗,只因为季孙氏执政鲁国。

在 “朝”为官,家臣们各司其职

“宰”总管一家之政务,下属分设有各种职司的家臣。

《论语·子路》:仲弓为季氏宰,问政,子曰:先有司,赦小过,举贤才。

有司即是:司徒、司空、司马。司徒,总掌均平土地,区别各地物产,划分土地等级,制定赋税的征收与管理。司空,是主管土地,兼管土木等建筑工程之职,具有土地管理、城市规划与建设、农田水利、工业技术等相关方面的执法权利。司马,“掌建邦国之九法,以佐王平邦国。…以九伐之法正邦国” ,掌管军赋及作战。

司徒:孔子

此外,还有帮助掌管宗族内部事务的宗老、掌管私家杂务的司宫、准备饮食的饔人、掌管车队的差车、喂养马匹兼任驾驶车辆的御驺、负责乐理的工师、服侍卿大夫日常生活的竖和管理奴隶的圉等等。

家臣关系的确立由宗主即卿大夫决定,自上而下的需要进行“策命”礼,由主上授予命书,表示授予官职、任务和权利;自下而上的则需要进行“委质”礼,“委质为臣”表示对主上的臣服、忠心和义务的承担。

委质为臣,只知有 “家”而不知有国“”

鲁国季孙氏便出现过家臣叛变的情况,季孙氏都城费邑之宰南蒯(kuǎi)私通鲁国公室图谋驱逐季孙氏。“有国才有家”,是我们所倡导所践行的爱国信念,然而在西周春秋时期却不为称道,甚至可能遭人讥讽。南蒯就被乡人耻笑“家臣而君国,有人矣哉”,翻译过来就是:作为贵族家臣,不为“家”却为“国”效忠,哪有这样子的人啊。

《国语·晋语九》:委质为臣,无有二心,委质而策死。古之法也。

先秦时期家臣必须效忠于“家”,导致了只知有“家”而不知有“国”。

南蒯逃往齐国,不料却被齐景公骂为叛夫,南蒯委屈反驳:“臣欲张公室也”。齐大夫子韩皙说:“家臣而欲张公室,罪莫大焉”,可以说南蒯在当时便是乱臣贼子,人人得而诛之。封建不仅仅是制度,更是一种秩序,有着明确的君臣关系和效忠对象,是由层级规范的。逐级效忠便是封建秩序,家臣必须效忠卿大夫,卿大夫必须效忠诸侯,诸侯必须效忠天子。

然而,家臣直接效忠诸侯天子却是越级非礼,南蒯的境遇也就解释的通了:他违背了家臣职业道德。

礼崩乐坏,家臣制度渐行渐远

颜师古:大夫世权,晋六卿、鲁三桓、齐田氏是也。春秋中后期礼崩乐坏,卿大夫篡夺诸侯邦国成为了国君,家臣也就顺势晋升为国家官吏。家臣与主上的主仆关系,渐渐成为了新国家的官僚制度并显示出了优越性。西周以来盛行的分封制等级制及世袭官制,被相对进步的的适合中央集权的官僚制度所取代。家臣有了类似之前主上的卿大夫地位,于是又有“大夫专国,士专邑”。

春秋无义战

《史记·鲁国公世家第三》:定公五年,季平子卒。阳虎私怒,囚季桓子,与盟,乃舍之。七年,齐伐我,去郓,因为鲁阳虎邑以从政。八年,阳虎欲尽杀三桓適,而更立其所善庶子以代之。

春秋后期,家臣窃取大夫权力,出现了“陪臣执国命”,即家臣操纵了国家,以“阳虎之乱”为例。

结语:

西周大封天下,原是为了封建藩篱维护统治,以达成“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家国一体的期望。分封制下,卿大夫如同天子诸侯有着自己的封土、人民,在王国邦国衰微的情况下,自然也就有了“一统天下”的野心。春秋中期的家臣心目中是“封略之内,何非君土;食土之毛,何非君臣”,封略即采邑,君则为家君,效忠的对象只有“家”而无“国”。于是,家国一体实际上成了家国对立,冲击着天子的统治,家臣制度也正是伴随是分封制的诞生而形成的,后世也多不采用分封制。随着卿权向君权的转变,家臣制度也有所发展,是战国官僚制度提供了重要参考蓝图。

家臣用什么生肖代表2

春秋时代,是我国由封建领主制向封建地主制转化的过渡时期,也是我国历史上第一个分裂割据和激烈动荡的社会大变革时代。

终春秋之世,家臣的活动一直十分频繁。家臣作为中国历史上的一个特定群体,其一般专指西周、春秋时期卿大夫的私家官吏。作为一个依附于统治阶级的寄生阶层,它在春秋的社会动荡和变革中起了推波助澜的作用,春秋历史社会中的一大特色。

家臣的起源

关于家臣起源,学术界根据现有史料,将其定位于有确切文字记载的殷商时期。殷商奴隶,名目繁杂。著名考古学家郭沫若先生在在其《甲骨文字研究·释臣宰》中就说:“古人即用其携贰者以宰治其同族,故虽同是罪隶而贵贱有分,相沿既久,则凡治人者称臣宰。”认为这种战俘奴隶,相对于普通身份的奴隶,由于改投新主,取得奴隶主信任而被重用, 并被擢拔为管理其他奴隶的头目。

另外,著名的古文字学家于省吾先生在其《甲骨文字释林、释臣》中也说到:“甲骨文‘臣’字的用法有两种:一是臣谓奴隶。例如如‘臭弗某氐王臣’。二是臣谓臣僚。甲骨文言小臣或小臣某者习见,均指臣僚言之。”除此之外,罗琨先生也曾提到过:“卜辞中说的‘子商臣’、‘子效臣’应属一种家臣或家奴。”

由上我们可见,虽然殷商时期家臣与家奴还属于奴隶阶级这个大范畴之中,地位与其他奴隶相比较也要高。但其依然未跳出奴隶阶级的范畴。但是我们不可否认,以上的历史事实本身表明,最迟在商末时期,家臣的萌芽形式已经出现。

家臣的初建

伴随西周封建王朝的建立,家臣形态也趋于完备。这其中,在西周宣王时的器物《卯簋》上就镌刻有铭文记载。铭文载到:

“荣伯呼令卯曰:“载乃先祖,考死荣公室,昔乃祖亦既令…...”

铭文记叙了荣伯封赏其家臣“卯”职官、马牛及土田,卯因以作器。卯为荣伯之“令”——家臣,而卯的祖父和父亲也都曾是荣伯的家臣。

另外,属于西周晚期的另外一件器物《逆钟》也镌刻有记载家臣的铭文。铭文云:

“叔氏若曰:“逆,乃祖、考许政于公室,今余锡(赐)汝甲五锡,戈彤尾,用于公室仆,……敬乃夙夜,用朕身,匆法朕命,毋遂乃政。”

与卯一样,逆也是一家三代为叔氏家臣,而且为主人作了很大贡献,得到奖赏并铸器自铭。卯、逆两人均一家三代为贵族家臣,由此说明当时家臣制已相当成熟,且来源已久。

我们都知道西周时一个以血缘为纽带的宗法制很浓厚的一个王朝。而这也影响到了西周家臣,使得其也带有很浓厚的宗法色彩。因而,西周家臣的设置是完全依照西周王朝的“官制”。《左传》记载:

“故天子建国,诸侯立家,卿置侧室,大夫有贰宗,士有隶子弟……。”

这说明由于等级制度的森严和宗法观念的强烈,使得“众子”和“宗室之弟”等这些小宗们无权为公室之臣,因而只好作为家臣——“侧室”和“贰室”在卿大夫宗主的私家内供职。

家臣萌芽于殷商,而其早期的完全形成却是在西周初年,作为西周封建等级制和宗法制的产物。他是在西周封建国家政权建立的同时,由于卿大夫贵族们要维护自己的统治,巩固自身的地位,保护封邑和家室的安全而产生的统治支柱或政治帮手。他们利用自己宗法性大家族中的宗主权势,依照严格的宗法统属观念,模拟公室的官制,把一些从属于自己的小宗亲族罗致门下,帮助自己掌握封邑、家室以及宗族事务。使得这些人形成了最早的家臣。

家臣的发展

上面说到,由于家臣形成伊始,是带有很浓厚的宗法色彩,因而其具有“宗法性家臣”的基本成分,这样就导致家臣与主人之间有着双重的隶属关系:一方面,在宗族关系上双方是大宗与小宗的关系;而另一方面,在封邑和家室事务上又有明确的政治隶属关系。

但是主人还是会依照宗法原则来役使他们,因为在西周哪种严格的宗法制体制下,不管是政治的,还是经济的,各种关系都笼罩在宗法关系之下,是相对比较稳定的。以至于西周灭亡后,直到春秋后期,“宗法性家臣”依然是家臣的主要成分。

随着历史的发展,家臣制也不断发展,最终使得非宗法家臣也开始出现,尤其春秋后期到战国早期,诸多家臣中已有相当部分是由士阶层转变而来的非宗法家臣。而非宗法家臣的出现,也标志着春秋以来,由于社会经济的发展,使得士阶层已经开始分化。

其实早在西周晚期,象征着封建领主统治权力的大土地占有已开始动摇。上自周天子的“不籍千亩”,下及土地争夺及转让事件频仍发生。进入春秋后,这种情况日趋严重,大量的公田荒芜,无人问津,而私有田产大量出现,这也使得西周一直实行的井田制度开始瓦解,而伴随着井田制瓦解而带来的则是旧的公族、世族贵族的利益开始受到损害。

尔后,伴随着各诸侯国一系列的政治、经济改革,使得对于旧的公族、世族贵族的利益损害更加加大,而处于封建主阶级最低层、靠“食田”为生的士阶层更是首当其冲。经济上的变化自然会反映到政治上来,最终促成士阶层政治地位的重新调整。

这其中一部分“有功之士”、“有智之士”地位骤然上升,成为公室重臣,开始跻身于上层官僚贵族的行列,诸如齐国的管仲、鲍叔牙。而被后世称为万世师表的孔子就是是以“有智之士”的身份担任鲁国的大司寇的。当然这种情况是占很少数的。更多的士由于破产沦落,在生活没有着落的情况下,大多投身于贵族门下寄食,充当家臣。

当然上面所说的只是非宗法性家臣产生的一个方面而已。而另外一个很重要的原因还在于进入春秋以后,日渐强大起来的卿大夫,出于对私家的政治需要。自春秋中叶起,中原各诸侯国都在不同程度上出现了私家势力日趋强大,公室力量渐而衰微的现象。如鲁之三桓,晋国六卿、郑之七穆、齐国田陈氏等都以卿大夫“私家”控制国家政权,他们为了进一步增强自己的势力,在越来越激烈的政治斗争中进而与诸侯公室对抗乃至夺取国政,退而翦除异己或据邑自保的需要,因而竞相招揽家臣,使得家臣也成了私家对抗公室的主要依靠力量。而士阶层由于其本身具有良好的文、武修养,成了家臣的最理想的来源,破落之士大量沦为非宗法家臣。

非宗法家臣的大量出现,对家臣组织内部及卿大夫与家臣之间的宗法关系产生了一定的冲击作用,因此,即使是宗法家臣,他对主人的宗法依附关系也变得相对薄弱了。起初,一些高级家臣从主人那里取得一块不大的封邑作为奉职的报酬,收取租税。但是这种食邑与卿大夫享有的封邑不可同日而语,作为供职的报酬,他只收取食邑上的经济收入,至于食邑上的人民仍然是卿大夫们的政治属民,而且家臣对食邑的拥有,也是及职而止,于是这些家臣便不再局囿于某一个贵族主子,而是逐利奔波。正因为如此,使得到春秋后期的家臣制度更为发达,最终形成为春秋社会上一个特殊的寄生阶层。而作贵族的家臣,也俨然成为一种正当的社会职业,破落之士纷纷落于贵族彀中,充当家臣。

家臣的分类

前面说到,家臣的设置是卿大夫在其封邑或者家室内完全摸拟周王朝或各诸侯国公室官制。因而在其组织内部也就出现了地位高低不一的家臣,概括起来基本可以分成三大类:

1、高级家臣(地位最高、权限也最大)

这种家臣往往被卿大夫们授予一定的权利,其地位就诸如周王朝的一些高级官员或者贵族,这一部分人主要有邑宰、家宰、宗老等等。他们往往帮助卿大夫们处理家族、封邑、宗族内的一些重要或者重大的事务,是他们最得力的助手。

比如,邑宰就掌管卿大夫封邑内的民政、财政及军事诸事。管理封邑内的各种生产和经济活动,为卿大夫提供剥削收入。又如史记载,晋范宣子为了更好的管理其视为其生命线的封邑晋阳,于是派出其得力家臣尹铎往而经营等等。

2、下级家臣

这一类家臣受制于高级家臣,他们往往负责各种具体事务。比如有掌管土地、征发徒众的“司徒”,掌理军赋和统率徒众作战的“司马”以及负责各类工程事务的“工师”等。这些家臣由于长期具体负责某一部门的工作,所以也形成了一定的私人势力,以至于最后也有足够的力量威胁卿大夫封邑的安全。

3、私储甲士

这通常由本宗族的小宗支子和投奔到门下的武士组成,故而被称为“甲士”,它的社会作用也与一般家臣毫无二致。甚至比下级家臣的地位还要低。因而它是最低层次的家臣。

家臣在春秋斗争中的作用

我们都知道,西周王朝自建国以后的整套政治制度和社会结构充满着浓厚的宗法封建气息。而伴随着这种气息所产生的家臣制度可以说是殷商奴隶管家形式和西周宗法封建制度的结合物,不管是“宗法性家臣”还是非宗法家臣,他们都共同拥有一种封建的、宗法的思想体系和职业道德(诸如“士为知己者死”等)。正是出于这样一个宗法封建的职业道德观念,所以家臣们往往把充当卿大夫贵族政治斗争牺牲品的行为视作为是最高尚的品行节操。

比如《史记·刺客列传》所记载的“士为知己者死,女为悦己者容”历史典故的主人——豫让,他的行为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书中载到:

“豫让者......故尝事范氏及中行氏,而无所知名。去而事智伯,智伯甚尊宠之......赵襄子与韩、魏合谋灭智伯,灭智伯之后而三分其地......豫让遁逃山中,曰:“嗟乎!士为知己者死,女为说己者容。今智伯知我,我必为报雠而死,以报智伯,则吾魂魄不愧矣。”......入宫涂厕,中挟匕首,欲以刺襄子......”

豫让为了替智伯报仇,在谋刺赵襄子未遂后为赵襄子所捕。临死时,求得赵襄子衣服,拔剑击斩其衣,以示为主复仇,然后伏剑自杀。这种为主子的利益不惜牺牲一己的精神与当时的封建礼制和整个社会伦理道德完全合拍,因而也得到了社会的认可和支持。

正是在这种深刻的宗法道德观念的直接支配下,使得春秋时期的家臣在大多数时候视“主”为“君”,在各种斗争中所执的或者说明确态度乃是——“只知家,不知国”。这种观念,越发使卿大夫及其家臣机构形成为一个密闭的宗法封建整体。导致出现了“私家”与诸“公室”分庭抗礼的局面。也最终激化了“公”和“私”之间的矛盾和斗争,并使卿大夫在斗争中处于相当有利的地位。

正是在家臣的协助下,使得新兴的卿大夫们纷纷起来从日益腐朽衰微的诸侯手中夺取政权。最终出现了诸如晋国从六卿专政到三家分晋;鲁从三分公室到四分公室;田陈氏代齐等局面,而这些局面的产生无一不体现出家臣在其中所起到的巨大推动作用。

家臣的消亡  

然而,任何事物的发展往往都有其辨证的一面,家臣在发展的过程中,随着权力的下移,家臣势力得以充足发展达至鼎盛,他们不再满足于自己的现有地位,而是反过来否定其产生自己的母体,它们慢慢地破坏了自己赖以存在的社会环境。

尤其是春秋中期以后,家臣僭越甚至叛逆行为的不断出现,这是各诸侯国君和卿大夫们所不能容忍的。出于对自身的安全和利益的考量,卿大夫们不得不采取新的办法来遏止这种情况。于是他们选择与国君联手一起来对抗日渐强大的家臣。最终使家臣这一势力慢慢陷入绝境。

再者,历史进入战国之后,随着各国为富国强兵而纷纷进行变法的进行, 废除了原来的分封制,取而代之的是一种更为有效的郡县制。同时,再加上其他一系列变革,最终逐渐形成了影响中国两千多年的中央集权的政治体制。

在此体制下,国君集各种权力于一身。这使原属于各级封建主的土地和人民变为由国君直接控制。而原来那种以家辅国的贵族政治模式转向以国君为核心的官僚政治模式转变。国君的吸引力不断增强,使原属于各级封建主的臣僚包括家臣群体被吸附在新的国君的周围,被纳入新的以国君为核心的国家的政治体系之中,最终实现了由家臣而官僚的华丽大变身。

至此,家臣也就走完了其由产生到衰亡的一个完整的过程。

写在最后:

家臣起源于殷商时期家族内奴隶的管理者,但仅是其萌芽而已。家臣制度初建于西周时期,随宗法分封社会的建立而确立。随后经过长期发展,到春秋前期达到成熟状态,突出表现便是其职能的细化。春秋中后期,家臣势力由鼎盛而无可奈何地走向衰落。特别是到了战国时期,经过一系列变革家臣制度逐渐趋于消亡;但不可否认它乃是中央集权制下官僚政治形态的重要渊源之一。对历史的发展尤其是春秋历史产生了巨大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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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臣用什么生肖代表3

“悠浮载沉武人生,卫名保誉舍吾身。且问世间何为贵,笑看昙花。”这是首日本战国时代武将平冢为广的辞世歌,平冢是日本战国时期著名关白(关白者,位亚天皇,统御百官)丰臣秀吉的家臣,我谨借这首歌展开本篇日本家臣制的论述。

家臣,是有别于家奴和家仆,指的是效忠并侍奉各自领主家家族的武士或武士集团(大名或藩候)。其中御家人又被称为谱代家臣或内藩,是世代都侍奉同一个主家的家族。

家臣制历程

1.潮起镰仓

早在源赖朝(幕府的创始人)走难到镰仓并建立根据地时,对麾下的武士,一律视为家臣。为了培植亲信,他特地从一众家臣中选出忠实可靠之人称之为“御家人”,其余的称为“外样”。前者是直属亲信,后者则较为疏远。

在那个时代,家主对家臣的首要要求就是忠诚,成为御家人必须无条件效忠,要为家主杀伐征战看家护院,或者是提供经济资源。不仅终身效命于家主,连同后人也要世代追随主家。御家人这个特殊家臣的头衔是世袭的。

这一点,和我国东周时期王室诸侯的卿大夫制度有点相像。作为回报家主会将自己部分领地或是从战败者名下收缴过来的领地,封赏给有功的家臣,并且确保家臣们对自己的领地享有统治权。

土地不仅可以从中获取资源,还能聚集人口,在封建时代,其重要性不言而喻。通过这种以领地为纽带,以“效忠”思想为核心价值观,以世袭制度为保障形成的家主和家臣的关系就是所谓御家人制,也成为镰仓幕府建立的基石。

2.战国谱代

进入到战国时代,岛国各路大小诸侯四下征战,烽烟未尝一日平息。在这个时候,大诸侯希望能吞并更多的领地进而获取军力和战略资源,以期在争霸路上能占得先机。而小诸侯、小领主们则盼着能在乱世中找个靠山,以便保全自己的领地家眷。

于是在多方利益的驱使下,形成了一种“谱代化”的联盟的方式,谱代化就是要把新盟友变成忠实家臣的过程。做法大致有两种:一种是威逼利诱。领主保护归顺家臣的领地,但家臣需要宣誓效忠并送交人质。这样一来家臣的命脉就牢牢抓住在领主手上里。第二种是联姻。比起血亲繁衍扩大家臣势力,联姻显然效率要高很多。

联姻的人选除了诸侯自己的嫡亲和旁亲,还可以是亲信家臣的子女。当然,这是要看联姻对象的家族门第来匹配。最后,凭借拥有加贺、宇都宫、黑田、加藤、池田和福田组成的超级家臣团,德川家康在关原之战一举挫败强敌,终结了战国时代。

3.重新洗牌

关原之战后,德川家康收获大量领地,他根据战后群雄对自己的忠诚度,重新分配领地,把全日本的大名分成三类,即亲藩(亲藩大名)、内藩(谱代大名)、外藩(外样大名)。亲藩是与德川家有血缘关系的藩领,最初由德川家康三个儿子分封于经济富庶之地或军事要冲,以便掌控资源和巩固幕府的统治。

内藩地位仅次于亲藩,又称世袭大名,是指1600年的关原之战以前一直追随德川家康的大名。外藩是关原之战前与德川家康同为大名的人,或战时敌对阵营降服的大名,属于这一类的叫做“外样大名”。他们有雄厚实力,却没有亲藩或内藩的权力,还要被幕府监控。因为外藩的领土多处偏僻之地,在锁国时期反而最容易跟外国势力勾结,成为倒幕的主要力量。

4.江户削藩

可能是对战乱的反思吧,德川家康有意限制诸藩的势力。在颁发的《武家法例》中。法例第一条是:“文武并重”,有点偃武修文的意思。而家康开始重用儒臣,文学又逐渐恢复兴盛。条例第五条为“藩内人民禁与他藩往来”,这条不仅闭塞贸易,还控制人员流动,往后诸侯们要增兵扩军就不是件容易的事了。

第六到八条分别是“修筑城池,须禀报幕府”;“邻藩党盟,应立报将军”;“藩候婚娶,不得视为私事”。这几条,不仅限制诸藩的城防,又得连横要领。在以后德川幕府颁“参觐交代制”,规定藩候隔一年在江户和领地轮住,回领地时妻、子需留在江户为人质。如此又进一步加强对藩候的控制,巩固幕府的集权统治。

5.落幕

1853年,美国海军舰队两次扣关江户湾,迫使日本开港通商。 德川幕府屈服于列强的军事压力,连续与西方列强签订了很多不平等条约。与此同时,岛国外藩发起武力倒幕运动。长期蒙塞,武备废弛的德川幕府在内外交困的形势下风雨飘摇。

终于在1868年,明治天皇颁布“王政复古”诏书,宣布取消幕府制度,恢复天皇统治,仿照西方推行改革。包括废藩置县,实行义务兵制成立新常备军,改革农业税等等,促进了日本城乡资本主义的发展,史称“明治维新”。而作为日本封建幕府制度的附属物,家臣制度也随之走到了尽头。

放眼世界环比日本家臣制

1.欧洲中世纪

西欧封建等级制度和日本家臣制大致相仿。西欧封建主之间也按国王-爵士-骑士层层分封,依据土地占有(城堡领主)和人身依附(骑士)关系而形成的一种等级关系。这和日本封建制森严的等级界限,世袭不变的状况相同。

在日本大多数谱代大名位居幕府要职,在社会上有一定的地位。在江户时代主要军政要务完全由亲藩和内藩操控。西方也一样,王国的许多要臣同时也是有实力的领主。

2.春秋战国前后的中国

在中国东周始就有卿大夫和客卿之分。卿大夫是国王及诸侯所分封的臣属,世袭,担任重要官职。相当于日本的御家人、内藩。客卿是春秋战国时授予非本国人而在本国担任高官的人。他们有点类似日本家臣里头的非御家人或外藩。

不同的是非御家人或外藩不会在主家担任要职,地位也不高。而中国的客卿却能受到重用,甚至可以授职至一人之下万人之上。如伍子胥、吴起、苏秦,商鞅、李斯等等。

对现代的影响

1.恋“家”情怀

日本家臣制随虽离现代社会日渐遥远,但是其影响在现代社会依然可见。日本人在工作方面以近乎疯狂的状态闻名于世,他们一生的大多数时间都在企业中度过。

我认识一位在爱知县通勤的前辈,每天早8点到公司直到晚9点才离开,出去喝点小酒,赶末班车回家,到家洗洗快12点,第二天一早6点又起来赶车。有时在休长假期间,还要特地跑回公司继续工作,说是放心不下。

看看这群日本工蜂的身影,不禁让人想起幕府时代在家主城府里终年劳碌的家臣。他们与领主之间建立起来的一种相互依赖关系,有着怎样的情怀。

2.终身雇佣制

在日本终身雇佣制,并非法律上的制度。终身雇佣制是由年的松下公司提出的。员工不用担心失业,企业也不会解雇任何一个员工。这样一来,企业可以确保优秀的员工,员工也可以得到固定的保障。

终身雇佣制最为核心的部分便是“忠诚”,其根本来源于幕府时代的形成的家臣制度,领主与家臣本质上是一种雇佣与被雇佣的关系。随着时代的变迁,这种制度映射到日本的企业中,演化为终身雇佣制。它为日本的战后复兴、社会稳定,起到了决定性作用。

3.派遣制度

上世纪90年代的泡沫经济和本世纪初的金融危机都对日本的终身雇佣制造成了巨大冲击,许多公司相继裁员。另一方面,东南亚大量的廉价劳动力涌入日本市场,促进非正式雇员数量不断增长。

1998年《劳动派遣法》实施,这些非正式雇员也被称作“派遣员”。派遣员薪酬待遇不如正式雇员,没假期也没福利,而且随意被解雇的事件也常有发生。这些后娘养的可怜人,多少有点当年不被领主待见的非御家人和外藩的缩影。

4.现代版的谱代化

日企非常在意与供应商的关系相处,他们在选择供应商时先做细致的评估,然后会派人进行辅导,耐心地帮扶,直到满足采购企业的要求的时候再才开始供货。当供应商遇到像资金或其他发展瓶颈困难影响供货时,采购企业甚至会施于援手和供应商一起共渡难关。同样,供应商也会以优先供货,确保品质和交期做和专项开发做为回报。

如果关系保持顺畅,双方不排除以互相持有股份的方式进而缔结长期合作关系。这种做法和战国时代流行的“谱代化”非常相似,领主保护家臣领地,家臣对领主效忠,人质就可看做是现代的持股。

结语

从1192~1868年,日本家臣制度伴随幕府历经了萌芽、发展到最后湮灭的风雨历程。近七百年,在浩瀚的历史长河中不过是昙花一现。放眼世界,封建制度早已不复存在,但因为岛国的特殊环境所孕育的这个制度还是给全球史留下一抹神秘的篇章。

许多年来不少人从中挖掘出与当时环境相适应的意识产物,并将其转化为促进社会发展的新动力。笔者也希望今后仍然有人继续探究其中的奥秘,获取其精髓,更好地服务人类。让这朵东瀛之花延续芬芳。

参考文献

1.《日本全史》

2.《中世和近世日本社会生活》

3.《现代日本》

4.《日本史物语》